在美国如何离婚(180)
【本期权立宏律师温馨提示:由于新移民在美国的生活和工作的压力,本文的案例是许多在海外生活的中国人,都可能遇见的问题,为了您不走弯路,合法且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利,请您认真阅读本文。】
也不知道是哪位作家说过一句话,“幸福的家庭只有一个原因;不幸的家庭有不同的原因。”每一段婚姻的开始,总是伴随着亲朋好友的祝福,甚至还有别的目的,比如拿身份。然而,相处的日子久了,或者目的达到了,夫妻之间难免都会碰到各种磕磕碰碰。能够相互谅解宽容自然是好事,但是如果两人的感情真的走到了尽头,选择离婚也是一种解脱,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王小姐与丈夫结婚五年,俩人婚后的生活并不协调。由于性格不合,夫妻俩人经常吵架。丈夫身上抽烟酗酒等恶习也让王小姐没少发脾气。去年年底,王小姐偶然发现,丈夫开始夜宿不归,便起了疑心。经多方打探,张小姐确定丈夫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于是便下定决心与其离婚。由于王小姐对离婚的办理程序并不是很熟悉,便来到权立宏律师楼,委托权律师办理此案。
权立宏律师告诉王小姐,在美国离婚主要基于几种理由,精神或身体上受到虐待,遗弃,入狱,通奸,分居,或夫妻分开六个月以上。纽约州前年还增加了无过失离婚,使得离婚变得更加容易。其中离婚分为两种:有争议离婚和无争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对于配偶在财产、债务分割或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没有不同意见,那么其离婚案属于无争议离婚,也可称为协议离婚。如果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有所争议,或者其中一方不希望离婚,那么离婚则属于有争议离婚。这时候,夫妻双方最好聘请律师,请求法官来解决存在争议的问题。对于离婚中,子女的监护和抚养费问题,法官会根据双方对于子女的监护时间,双方的财产收入,双方需要承担的其他抚养义务进行裁决。对于离婚中存在争议的财产问题,原则上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其中包括夫妻现有财产和债务。
权立宏律师建议,即使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其中一方也可以先提出离婚。在送完文件之后,如果对方30天内没有回复,也就可以说该离婚是无争议的了,法官也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您有关于离婚的任何问题,欢迎打电话(1-718-766-7989)免费咨询。
权立宏律师律师楼有四位律师,Peter L. Quan, 和三位美国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和违反劳工法的案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英文地址: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12年3月17日于纽约曼哈顿(180)。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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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 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来邮件的读者同意电子邮件地址和来信被加入 “美国中文网”的权立宏律师论坛。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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