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转庭和电话上庭(192

[image]本期权立宏律师温馨提示:旧的一周即将过去,新的一周在悄悄地到来。就象宇宙间的新陈代谢一样,时光总是在无情地流逝,不管我们愿意还是不愿意。有位哲人说过,辛勤工作一天,可以得到一夜的安眠;辛勤一世,可以得到永久的安息。是的,无情的岁月也许可以使人变得苍老,但是也许永远不会改变与生命共存的记忆。值得的庆幸的是,权立宏律师楼近来为了更好地为大家服务,既增加了律师,又配备了两个会讲福州话的助理,可以当之无愧地说业务在蒸蒸日上,朋友更多了, 门路也更广了。新的员工也许给律师楼带来了更好的运气。忠心感谢员工们与他共度的一周美好时光,他每周写文章都是一种放松和享受,就象同大家拉拉家常一样。当然了,律师的本事再大,也没有法官的本事大。如何领会法官的暗示,从而更好地为客人服务,里面是大有学问的,这一点需要从实际中去学。美国是个联邦制国家,每个州都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在联邦法庭,当一个案件需要从一个州转移到另一个州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司法冲突和各地的特别诉讼要求。本文就这一点详细谈一下。

作为一个拥有多个州律师执照,并受到广大客户信任的律师,权立宏接受来自全美各地的移民案件。因此权立宏律师经常要面对不同州之间的法官和实践差异问题,美国有50个州,每个州有很多城市,每个城市的法官都有自己的好恶品味。那么为了帮助客人取得最大的利益为了赢得案件,他不得不既钻研各种法律又研究各地法官的独特要求。在这些过程中,总有那么一两位风格鲜明的法官让人印象深刻。今天就以刘先生的案件给大家讲一讲权立宏律师同一位要求特别的法官斗智斗勇的故事。

刘先生是在西部某个接近墨西哥的州登陆美国的,他的案件由该西部州一个小镇的法庭处理,那个小法庭所在地十分偏僻,偏僻到没有飞机场,在地图上也不容易找到。刘先生的主审法官就是这样一位“藏在深山人不识”的老先生。最近,刘先生迁居到东部,来到权立宏律师楼,请权立宏律师帮忙把案件转到纽约来。权立宏律师愉快的接待了刘先生。本来么,转庭程序并不复杂,之前权立宏律师做过很多个转庭案件,按照程序进行,都很快的成功了。

按照标准程序,转庭需要提交一系列的非诉讼法律文书,所谓非诉讼法律文书,就是不同于平时我们上法庭时的起诉答辩等文书。通常的移庭文件包括,换律师请求,换法庭请求以及客户自己的证词等等。每个州可能还会有一些特别的表格和格式要求,这些问题权立宏律师楼的专业律师们会针对各州法律做法律检索,按照当地法律帮客户完成文件准备。其中换律师请求书通常是不必须要原来的律师签字的。但是,刘先生的主审法官对换律师请求书提出了特别要求,就是必须要原律师签字同意,即使刘先生已经说明原律师已经失去联系查无其人。面对越来越近的庭审日期,权立宏律师赶紧另想对策。他立即递交了电话庭审请求书,就是通过电话方式而不是本人亲自出庭来回答法官问题。可是法官仍然不批准。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律师都无法跟法官正面对抗,但是再刁难人的法官都有一个自己的标准等你去达到,权立宏律师就要去做那个抓到“痒处”的人。于是,权立宏律师积极的联系法官助理,了解法官要求,制定出第三个方案,就是提交刘先生本人不出庭请求。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非常复杂,每一份请求书都要提出合法合理的原因和证据来说服法官,只能由专业律师完成。而期间涉及的研究法律,联系法官和法官助理,联系移民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等工作,都是复杂繁琐的。权立宏律师为了客户的利益愿意知难而进。最令人欣慰的是,他的一切努力都没有白费,在最后时刻,远在德州的法官答应了在纽约的权立宏律师的所有请求。这样不但为客人剩下了大几千美元的出差费用,而且免去了鞍马之劳,毕竟“德州南去几千里,雁飞尤需半年期”。

权立宏律师愿意为您解读法律,提供法律帮助。如果您有关于美国不同州之间法律差异的任何问题,欢迎打电话(1-718-766-7989)免费咨询。QQ: 2283233266

权立宏律师律师楼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和违反劳工法的案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英文地址: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12年6月9日于纽约曼哈顿(192)(致谢:本文的原稿由权立宏律师律师楼的资深助理们起草,最后由他修改定稿。)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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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华埠东百老汇43401(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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