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权立宏律师:夫妻联名账户,当断不断,反受其乱(126)
【明報記者羅慧琪報道】夫妻的婚姻走到了盡頭本來已令人唏噓,要是牽涉到孩子的撫養問題,夫妻之間更是難以完全砍斷連繫,各走各路。一名華裔婦人當年與前夫離婚後,就是沒「一刀兩斷」,仍留下二人的聯名戶口,結果前夫沒支付撫養費,戶口被州府凍結,連帶婦人的血汗錢亦付諸流水。以下是采访权立宏律师的报道。
律师权立宏律师说,2007年春季,于女士與前夫王先生的離婚案結果出爐,法官裁定王先生每月須支付325.83元,作為二人當年僅12歲的孩子的撫養費﹔但直至2009年夏季,王先生均沒付給孩子任何撫養費,于女士只好再找律師。
依照紐約州法,未成年孩子的地位可謂至高無上,夫妻離婚,沒獲得監護權的一方須支付撫養費,直至孩子21歲成年為止。州法亦明文規定,沒監護權的一方年薪在8萬元或以下,如只有1個孩子,其收入的17%須作為撫養費,2個孩子為25%、3個孩子為29%,如此類推。年薪超過8萬美元的部分由法官來決定該交孩子撫養費的比例。
儘管于女士的孩子每月應獲得的撫養費看來只有3百餘元,但于女士的教育程度不高,月薪只有1千餘元,撫養費對二人來說確是非常重要。李女士再找权立宏律师後,家事法庭接手王先生沒支付撫養費的案件,債權人亦從于女士變為紐約州府。
州府屬下設有一個專門的部門,負責向應支付撫養費的一方收取欠款,其權力亦非常大,譬如像王先生的情況,該部門可凍結王先生的銀行戶口,如王先生是醫生或律師,該部門更可吊銷其執照,以強迫當事人付撫養費。
誰想到于女士當年與前夫辦妥離婚手續後,其律師居然沒協助她取消二人的聯名戶口,數年來于女士依然將其血汗錢存入銀行﹔州府變成債權人後,看到聯名戶口有王先生的姓名,便將其凍結,紐約州府更將于女士7千餘元的存款當作是王先生的,從中每月扣除300餘元給于女士的孩子作為撫養費。
王先生直至今年2月拖欠的撫養費已高達1萬2840.37元。于女士前幾天再次找到律師權立宏,希望可領回屬於自己的存款,但權立宏表示,事到如今,李女士案件雖有辦法處理,但是要花費很高的律師費。他提醒其他背景相似的華人,離婚後一定要取消聯名戶口,不注意便會陷入複雜的離婚法圈套,惹來像于女士那樣後患無窮。權立宏律師最後還指出,不管誰是債權人,都有權利凍結有欠債人名字的銀行賬戶,即使賬戶是聯名的。另外,離婚之後,其他以前有夫妻雙方名字的財產(房子、車子等)也應該盡快改成一方的名字,否則遲早會出問題的。
权立宏律师律师楼有四位律师,Peter L. Quan, Leslie Sultan, Matthew W. Blaisdell*, 和 Jessica Rhodes-Knowlton*(*of counsel)。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英文地址: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2011年2月26日修改于纽约曼哈顿(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