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8移民签证与外籍人士登记网上申请表格
在过去的一些文章中,权立宏律师已经谈过了了一些现代科技和通讯手段在移民申请中的应用。电脑,网络,电子邮件等已经被美国移民局和使、领馆广泛使用。一方面,这样做提高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另外一方面,也对申请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申请人必须有能力使用这些现代的科技和通讯手段,另外还必须懂英语。这对很多申请人来说,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建议申请人聘用专业的人员,比如说,律师楼去填写。
根据权立宏律师的职业经验,有些人在填写申请表格的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填写了不符合事实的信息,这是不可取的。因为美国社会是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的,美国移民局和领事馆当然也不例外。如果在填写表格的时候,有一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最好还是如实填写进去,应该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来填写,并且在必要的时候做相应的解释。
这里再强调一下,在刚刚开始申请的时候申请人就应该把自己的电子邮件告诉移民局。因为后来的很多通知都是通过电子邮件来通知的。如果没有电子邮件,案件几乎不可能继续下去。今天来详细看一下移民签证申请表格DS-260上面的一些信息。请注意,这里的“DS”是“Department of State”, 也就是美国国务院的缩写。下图是该表格第一页的示意图:
来源:美国国务院网站http://travel.state.gov/ .)
比如说,在“个人信息,地址信息和电话信息”部分就需要填写下列内容:姓名(拼音),全名(母语书写),曾用名(如有,请填写);性别,目前婚姻状况( 已婚/未婚/寡居/鳏居/离婚/分居),出生日期,出生城市,出生省份,出生国家;国籍,护照号码,签发该身份证明文件的国家/机构,签发日期,失效日期,您是否持有或者已经持有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国籍?
现在的详细住址,邮编,从什么时候在这个地址居住,16岁以后,您是否还居住过除上述住址外的其他地方?如有,请如实填写如下信息(以前住过的详细地址(1),邮编,国家/地区,居住时间始于,居住时间终于。以前住过的详细地址(2):….. 主要电话号码, 次要电话号码(如有,请填写),工作电话(如有,请填写),电子邮箱。
您的邮寄地址是否与您现居住址相同:是/否;填“否”,请提供邮寄的详细地址。
您是否有要居住的美国地址? 是/否。如填“是”,请提供。现居于该美国地址的人员姓名。 美国地址:电话号码:您是否希望您的永久居民卡(绿卡)邮寄到该美国地址? 是/否。 如果否的话,你希望你的绿卡寄到哪里地址,请提供地址:
文中部分内容由助理Karen翻译。权立宏律师编译并且定稿于2015年10月 31日于纽约法拉盛(358)。免责声明:所有的法律文章并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