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6 美国同性婚姻移民法问答(二)101015

今天继续接上一篇文章,来看一下同性婚姻的更多的问题。先来看一下有关移民福利的相关问题。下面这个问题是有关新申请的。问题4:根据美国最高法院在Windsor中的裁决,我是否需要等待美国移民局颁发新的法规,指导,或者表格才能申请移民福利?答案:不。如果你相信自己有资格,你就可以马上申请该福利。

问题5:我以前的I130申请或者其他别的申请,只是因为婚姻保护法案(DOMA)而被拒绝了,我该怎么办?答案:如果这些案件只是因为婚姻保护法案的第三条而被拒绝的,移民局会重新打开这些案件。如果移民局知道了这些案子,或者注意到了这些案子,它会重新考虑前面的裁决结果,并且打开相关的申请,前提是这些相关的申请(比如说后续的I-485申请)也是因为I130而被拒绝的。如果你的I130申请被重新打开了,它就被当做新的申请来处理——不会去考虑婚姻保护法案的第三条-——完全根据前面所提交的信息和后来所补充的新信息来处理。移民局也有可能同时重新打开(就像平时所说的重新开案一样)相关的申请(比如说I485),只要这些申请是因为I130被拒绝而被拒绝的。

另外,如果只是因为I485被拒绝,你的工作许可申请被拒绝或者工作许可卡被撤销,这一类的被拒绝或者被撤销会被同时重新考虑。如果合理和有必要,移民局会寄出新的工作许可文件。如果不能马上裁决一个重新打开的调整身份的申请,移民局一般会选择下列途径之一来处理案件。第一种选择是马上处理在等待当中或者被拒绝的工作许可申请;第二种选择是重新打开和批准以前被撤销的工作许可申请。如果移民局已经有了申请人的打指模的相关资料,新的工作许可卡(EAD)会被制作并且寄出,申请人不需要做任何工作。如果申请人还没有打指模,那么移民局会安排申请重新去打指模。

根据这一种程序,要求移民局考虑重新打开你的申请是不需要付费的。还有一种办法来替代这一程序,那就是你需要重新填写申请表格,重新缴费,按照法律允许的正常程序,按照一个全新的案件来申请就行了。

根据上面的问答,权立宏律师的理解是美国移民局的一个修正程序。当出现一个新的法律条款时,比如说婚姻保护法案第三款,在实施的过程中,有可能不同的解释和碰到各方面的阻力,然后由法院(包括美国最高法院)去裁决。这种判决结果叫做案例法律(Case law)。在法院裁决结束之后,由行政部门来马上实施。在这个案例判决结束之后,由奥巴马总统责成美国移民局来实施新的案例法。从中也可以看到美国宪法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其中就包括三权分立,即立法,司法和执法是有三个不同的政府部门来各司其职的。来源:美国移民局网站www.uscis.gov.)

权立宏律师编译并且定稿于2015年10月 10日于纽约法拉盛(356)。免责声明:所有的法律文章并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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