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 如何打跨国官司 080115
所谓跨国官司,主要是指一方在美国,另外一方在中国的官司。比如说,夫妻双方有一方到了美国,不打算回中国了。而另外一方在中国,不打算来美国。这样,在美国的一方就有可能提出离婚。有的人可以选择委托中国的亲朋好友在中国办理离婚。但是更多的人选择在美国离婚,也就是所谓的跨国离婚。权立宏律师在这里需要稍微澄清一下的是,一般是没有所谓的单方面离婚的。但是在把传票和离婚文件送达对方之后,如果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答复,那么原告就可以提出缺席判决。那么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被告在接到传票和诉状之后,必须在多久之内回复呢?这也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但是一般来说,如果是在纽约州内送达的,有20天的时间去回复。如果是在纽约州以外(包括中国),有30天来回复。但是40天之后再做缺席判决的文件才比较稳妥。那么,怎么来做被告在中国的离婚呢?首先是要收集被告的相关资料,其中包括他在中国的最新地址,电话等, 然后交给律师处理就可以了。顺便多说一点有关多久可以离婚的事情。如果双方都签字的无争议离婚,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跨国离婚,至少要多加一个月。
近年来,中美两国的贸易在不断增加,来美国旅游和商务的人也越来越多。所以跨国的贸易纠纷和官司也就越来越多。举个例子说,要在美国的法庭打官司,但是原告和主要证人都在中国,因为种种原因,不能亲自来美国上庭或者来作证,那么这种情况该怎么来处理?随着现代科技和通讯手段的日新月异,纽约州的法官也逐渐开始与时俱进,所以一些高科技也被慢慢用到处理案件当中了。在处理民事诉讼(包括意外伤害)的案件时,有很重要的一步,叫做庭前取证。也就是说,叫法庭的记录员来,一方录取另外一方证人的口供。这中间还有可能要请国语或者广东话的翻译。但是,如果有一方的证人在中国,那么,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要求通过远程通讯手段,说白了就是像用QQ或者微信聊天一样,来在美国录取在中国证人的口供。这样就可以省去证人一定要来美国的不便和麻烦。
根据纽约上诉法庭的最新判决,在审判(Trial)时,也可以通过远程通讯手段或者把在中国录制的作证录像在法庭上播放来达到作证的目的。但是,在中国的证人必须说服法官他如果要来美国作证,将有很大的困难,甚至不可能亲自来美国作证。只有法官批准了,远在中国的证人才可以通过远程通讯手段来作证,从而更好地打赢跨国官司。
权立宏律师起草并且定稿于2015年08月 01日于美国纽约高等法院(348)。免责声明:所有的法律文章并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