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 如何单方面申请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 022815

在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夫妻的愿望一定是好的,都希望能有一个长长久久圆满的婚姻。通过婚姻办理的绿卡也是维持婚姻长久的一个方法:让婚姻中的双方可以生活在一起。 但有时事事并不能尽随人愿, 两个人在相处的过程中总会出现矛盾与分歧,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婚姻的存续。而基于婚姻的绿卡最初是两年的临时绿卡,在临时绿卡即将过期90之内可申请转十年绿卡(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永久绿卡),该申请表I-751一般是需要双方都签字的,若有面谈,也是需要双方都出席的。但若婚姻关系破裂,没有办法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只能单方面提出申请。因此许多人对此有很大担心并提出疑问,可不可以单方面提出申请,怎样申请。这篇文章中,权立宏律师就将就此问题给予讲解。

首先,答案是可以的。但单方面提出临时绿卡转十年绿卡也是有条件的,以下用A,B代表夫妻双方,A为美国公民,B为临时绿卡持有者。一个大前提是:之前申请临时绿卡的婚姻是基于爱和责任,而不是为了移民身份。在满足大前提的情况下,B要单方面提出申请的前提有:(1)A去世;(2)与A已离婚;(3)受到A的家暴,身心受到严重伤害;(4)B的临时绿卡是随生父(母)再婚申请的,B收到了继母(父)的虐待;(5)B若身份终止回到其所属国籍的国家会受到生活上的极大困难。在满足大前提和至少任意一个条件的情况下,B是可以单方面地提出临时绿卡转十年绿卡。

那需要准备怎样的材料呢?单方面申请的材料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证明之前申请临时绿卡的婚姻的真实性,另一类是根据具体不同情况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首先,要有材料证明该婚姻是真实的,是基于爱与责任而不是为了移民身份。能满足该要求的材料例如有:该婚姻出生孩子的出生纸或者出生证明,有两个人姓名的租房或者买房贷款合同,共同账户的银行证明, 家庭报税的税表,共同的保险,共同的水电网话费等账单,亲友做为证人的证明信说明他/她了解两个人的真实婚姻关系等。可用的材料不限制在以上的列举中,申请人可提供尽可能多的材料证明其婚姻的真实性。

另一类针对不同情况的单方面申请的的材料如下(比照上述五种前提):(1)A的死亡证明;(2)离婚判决书;(3)(4) 警察报告,就诊报告,法院判决,社工证明等官方出具的证明;(5)需提供证据证明若临时绿卡未能成功更新为十年绿卡,B身份失效必须回到自己的所属国籍的国家会遭受极端的困难,而这一困难同时也是由于其临时绿卡的身份导致的。

综上所述,单方面提出申请临时绿卡转十年绿卡是可以进行操作的,但前提一定得是保证之前申请临时绿卡的婚姻是真实的,并且满足其他任一条件而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据。

Grace起草初稿权立宏律师定稿于2015年2月 28日于美国纽约法拉盛( 328 )。免责声明:所有的法律文章并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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