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绿卡申请海外亲属过程中加小孩程序和入籍的后果 121314

之前,权立宏律师已经给大家普及了公民如何申请亲属(I-130)的知识,这篇文章就大家关心的申请海外亲属过程中如何加小孩的程序,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拿到绿卡后,你可以申请你的配偶,未满21 周岁的孩子,和21周岁以上未婚的孩子移民美国, 其中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孩子是属于F2A 类别,21周岁以上未婚的孩子属于F2B类别。 大家都知道绿卡申请亲属需要排期,等待的时间比公民申请要久,那我们可以根据签证中心(NVC)每个月公布的签证排期表来了解我们的案子进度,签证排期表进度可以从这个网站(http://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glish/law-and-policy/bulletin.html)查询。现在绿卡申请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孩子(F2A)的排期已经到了2013年3月22日了,那就意味着你的亲属申请表(I-130 )如果是在2013年3月22日前提交给移民局的,并且I-130 已经批准了,那你的案子现在应该是在签证中心(NVC)处理中或者即将要安排面谈了。

如果你是绿卡,在你申请你配偶F2A排期过程中,你的孩子出生了,那应该怎么处理呢?F2A种类申请有一个优势的地方就是未满21周岁的小孩可以直接加到父母的案子中,作为父母的随行人员一起来美国,而不用重新排期,因为这时候小孩是父母的衍生受益人(derivative beneficiaries)。如果你申请你的配偶的I-130 还未批准的话,你可以等I-130 批准后,转到签证中心(NVC)后再把孩子的名字加上去。这时你要提供结婚公证,小孩的出生公证,委托律师写一封信给签证中心把小孩子名字加进去。等小孩名字确认填加后,你就可以给签证中心交费,提交材料了,等待排期日到后去面谈。

但是,在你的亲属面谈之前,绿卡申请人应该要特别注意何时入籍的问题。很多人忽视的一点是,在申请过程中,绿卡申请人入籍对案子的影响。绿卡申请人在入籍前,应详细咨询律师。曾经,有一个客户来权立宏律师楼咨询,他陈述他申请老婆和孩子的时候是绿卡身份,在申请等待过程中,他考了公民。之后他老婆和孩子去领事馆问话的时候,领事馆官员告诉他老婆, 因为他先生入籍了,无法批准他们的孩子的签证。这个客户很纳闷,原以为考了公民后,就不用排期了,还可以加快申请过程,现在他孩子反而不能和他老婆同时移民美国了,他非常后悔当时入籍的时候没有去咨询律师。这是为什么呢?权立宏律师给你详细讲解。

这个客户当初申请他老婆和孩子的时候只提交一份I-130, 他孩子是作为他老婆的随行人员。在他的老婆和孩子还没去面谈前,他已经入籍了,那他申请的配偶的F2A种类就自动变成了IR1种类了,申请种类变了,那小孩子就自然地不能成为母亲的衍生的受益人(derivative beneficiaries),不能直接跟随母亲的案子了,那去问话时,孩子会被拒签,自然无法同时移民美国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在入籍后要单独再帮孩子提交一份I-130申请,因为公民是要为每个申请人提交一份独立的I-130申请。

所以,你是绿卡身份申请配偶,并且之后有了孩子,你是要为孩子单独申请一个I-130呢,还是要把孩子加入到你配偶的案子,需要律师根据你的个人情况和案子进行详细评估,让你入籍和申请两不误。

Sophie起草初稿权立宏律师定稿于2014年12月 13日于美国纽约法拉盛(317)。免责声明:所有的法律文章并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