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 美国公民如何为在境外的配偶申请绿卡 080214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权立宏律师楼接到了这样一个来自中国的咨询电话:打电话的是一个名叫Michael(化名)的美国人,他现在人在上海,想为自己的妻子Karen(化名)申请绿卡。Karen是中国人,已经与Michael在中国办理了结婚登记。身为美国公民的Michael只知道可以为自己的妻子Karen 办理绿卡,却不知道该准备什么材料,一头雾水。同时,Karen暂时在中国上海有不错的工作,因此她希望能不离开中国完成美国绿卡的申请程序。看似复杂的情况,权立宏律师可以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权立宏律师告诉Michael, 在这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Michael是申请人,Karen是受益人。绿卡的申请过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申请人提交I-130(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亲属移民申请表。递交申请表的同时还要准备以下材料:
首先,申请人要提交其为美国公民的证明,如(1)若申请人在美国出生,可提供出生证明(birth certificate)的复印件,(2)申请人在有效期之内的护照复印件,(3)由美国移民官签署的证明原件等。
其次,申请人要提交与受益人的事实婚姻证明。必须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与受益人的结婚证复印件,(若任何一方曾有过婚史,还需提供其离婚证复印件),(2)申请人与受益人在申请之日前30天之内所照的护照照片各一张,(3)双方的G-325A表格。除此之外,最好还有补充材料证明事实婚姻,如(1)双方共有财产证明,(2)双方共签的租约,(3)银行共同账户,(4)若有孩子,可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5)第三方有关真实婚姻的宣誓书,(6)其他证明事实婚姻的材料。
申请人和受益人均可无需来美国,只需将准备好的上述材料寄给权立宏律师,收到材料后,他会将由申请人签字授权的申请表以及所有材料寄至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从材料寄出到批准大概需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批准后的申请材料信息会转到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申请人最好要有美国境内的邮寄地址。
当批准后的材料转到国家签证信息中心后,绿卡申请的第二阶段开始。此阶段是受益人的美国签证申请过程。签证前,申请人和受益人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受益人有效护照原件,(2)申请人的经济担保。根据USCIS I-864p表的经济担保标准指南(一个申请人担保一个受益人),若申请人向美国阿拉斯加州报税,为受益人做经济担保,申请人的年收入不得少于$24575 (美国现役军人除外); 若申请人向夏威夷州报税,为受益人做经济担保,申请人的年收入不得少于$22612(美国现役军人除外);申请人若向美国的其余48个州报税,申请人的年收入不得少于$19662 (美国现役军人除外),(3)受益人的两张6个月内的签证照片,(4)DS-260 表,(5)受益人体检证明。
当所有材料在律师的指导下准备完成后就可以等待领事馆面签通知。 面签通过后,受益人可购买机票安排行程,准备赴美。自到达美国机场入关时起,受益人即可获得临时绿卡,在婚姻维持两年以上之后,即可得到永久绿卡。权立宏律师网站:www.quanls.com.电话1-718-766-7989。QQ: 2283233266。 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传真:212-566-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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