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绿卡,结婚,离婚,和遗嘱(162

[image]本期权立宏律师温馨提示:优秀的学生可以通过H1B来申请绿卡。已经到手的永久绿卡一般是很难被撤销的。离婚时必须争取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合理的遗嘱对配偶是没有约束力的。详情敬请仔细阅读全文。】

读者来信(一)您好,权立宏律师。我儿子在美国OU读本科,目前是大三,他学的专业是EE,成绩还不错,有希望进入全美前50的大学读研,我们是国内做小私企,随着民企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所以计划让儿子能够留美,请问下权律师,我们能通过什么途径拿绿卡比较合适?EB5是否风险太大?

【权立宏律师解答】 首先,来看一下你儿子如何来获得绿卡。如果他的学位好,专业也好,那么他以后是可以申请H1B或者别的途径来获得绿卡的,其中包括和公民结婚。等你儿子拿到绿卡之后,他就可以考公民。考完公民之后,他就可以申请你们移民来美国了。如果你们真的等不急了,那么你们也可以以旅游探亲的方式先进入美国,然后再设法申请绿卡。你说对了,EB5确实风险很大,不建议你去申请。

读者来信(二)】您好权立宏律师,今天在美国中文网上看到您的律师专栏问答,感觉颇有收益。也因此想向你咨询一下关于撤销绿卡的问题。我是三年前持K1签证从中国来美的。现在已经拿到十年绿卡。他是美籍华人。尽管来到时候,我们双方对婚姻都怀有美好的愿望,但实际的相处却越来越不欢。他于今年5月正式提出离婚,之后我便请了律师来处理离婚问题。但他却因此恼羞成怒,他原想我们都不请律师自己协议离婚。他当时要求我取消律师,如若不然他说他可以去申请撤销我的十年绿卡。我的问题是:在婚姻真实、我在美国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十年绿卡有可能被取消吗?希望能得到你的回复,非常感谢!

【权立宏律师解答】你的绿卡不会被撤销的,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去离婚了,不要被负心人所吓住。离婚时,你还可以得到你该得的生活费,并且可以平分婚姻财产。

【读者来信(三)】权立宏律师,您好,非常幸运在美国中文网和《侨报》电子版看到了您的专栏。我是以f2的身份来美国的,但是现在老公要和我离婚,要让我回中国,可是我想呆在美国,我可以申请语言学校来转成f1身份吗?我老公现在已经不会帮助我转身份了,我如果要是转身份还需要他的一些资料吗?

【权立宏律师解答】首先感谢您对“美国中文网”,《侨报》,和权立宏律师的信任和鼓励。又是一个闹离婚的咨询。看来人都是会变的,有的会变好,有的会变坏。你可以申请语言学习来维持你的学生身份。然后你可以伺机通过别的方式来转换身份,比如再婚。切记在离婚时保存对你有用的证据,至少要说明你们当初结婚是真心的,后来的离婚也不是你的错。

【读者来信(四)】你好。感谢您能回复我。我的问题是,我的朋友和一个美国白人结婚,她现在是正式绿卡,但没有工作。她想知道,如果她的丈夫遗嘱是将所有财产都留给他的孩子,那他的住房和退休工资她是否可以留用。退休工资是分两部分吗?哪一部分的工资在她丈夫死后她可以继续领。或是全不能领。她有什么办法可以得到她的基本生活费用。

【权立宏律师解答】有快和慢两种办法。快的办法就是现在去离婚。她可以得到一半的共同财产,如果婚姻比较久的话。还有一种是慢的办法,就是要等到配偶过世,然后去遗产法庭争取自己该得的遗产,也许可以获得一半左右,他的不合理的遗嘱是没有约束力的。

权立宏律师律师楼有四位律师,Peter L. Quan, 和三位美国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英文地址: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11年1112日于纽约曼哈顿(162)。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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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   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来邮件的读者同意电子邮件地址和来信被加入 “美国中文网”的权立宏律师论坛。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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