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 被关进移民监狱应该如何应对 102513

263 被关进移民监狱应该如何应对102513

阅读法律文章,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访问权立宏律师的网站www.quanls.com。它几乎收集了权立宏律师过去五年中所有的法律文章,并且每周更新。今天我们将就大家最近十分关心的问题-一旦被关进移民监狱应该如何应对-解答大家这方面的疑问。】

首先,不论因为任何原因,一旦当事人被移民局执法人员逮捕,该当事人是有权拒绝签署任何声明文件的。即使监狱方面提供中文翻译协助您签署文件,在您不确定该文件的具体法律后果前是不应该签字的,尤其是声明放弃您在移民法官面前听证权利的文件。权立宏律师在这里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您在这时唯一需要也是应该说的话是要求见您的律师。一旦您提出见律师,移民监狱的工作人员是无权继续审问您的,必须要等待您律师方面的消息。即使您当时还没有雇佣有关方面的律师,您也是可以通过在监狱外的亲属雇佣在这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律师的。另外,他建议您不要主动说出您有关移民身份的信息,因为有时候就算是无心的一句话在日后都有可能被移民局用作证据对您提出指控的。于是,很多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那么可不可以向移民官说谎呢?在这里,他可以给您一个很明确的答复:一定不要这样做,因为如果您对移民官说谎,一旦日后被发现,您将有可能面临十分严重的惩罚。所以不论这样,您最好的选择就是要求见律师,其他的话不必也不应该多说。

接下来的问题是:那当事人怎么在监狱里联系律师呢?被拘留后,一般情况下,在被拘留后不久,都会被安排打一次电话的。所以,请一定要记住您家人或者律师的电话,一旦被允许拨打电话,应该在第一时间内与外界取得联系。另外,在通话过程中,一定要告诉家人或者律师自己的A号码,一旦他们获得A号码将可以很快知道具体的关押地点方便安排探监和保释。

谈到保释,就是被允许暂时离开监狱,但是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要求缴纳一笔保释金,所谓保释金就是给政府一定数目的钱来确保当事人会出席所以的移民法庭,这笔钱在案件结束后会退还给保人的。有时候,当事人有可能直接被释放而不需要保释金,但是这种情况在这几年十分少见,主要是针对孕妇等当事人的。当然,有些情况下,即使愿意支付保释金,移民局也会拒绝您的保释申请,比较常见的情况包括如果之前已经有了一个驱逐令或者有犯罪记录。至于保释金的多少一般是由移民局方面规定的,但是还是非常有必要雇佣一位在这方面资深的律师,以帮助您尽快获得保释并且尽量降低保释金的数额要求,因为在保释听证会上,您的律师可以要求移民法官降低保释金,法官有权将您的保释金降到大约1500美金。在这里,权立宏律师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一定要雇佣一位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不要被一些只为了赚您钱的律师所欺骗,在支付律师费前,最好要签署一份正式合同。

权立宏律师网站:www.quanls.com.电话1-718-766-7989。QQ: 2283233266

业务范围: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刑事辩护,中国公司在美国讨债,到美国留学,探亲,旅游,和投资等案件。地址:法拉盛办公室:缅街39-01 605室; 。英文地址:Peter L. Quan, Esq. ,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USA。

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Ada Wang起草初稿,权立宏律师定稿于2013年10月26日于美国纽约法拉盛(263)。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www.quanls.com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到办公室免费索取,或者联系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泓)(未完待续)。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 #605室 (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可以根据提示音留言),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QQ: 2283233266

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www.quanls.com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美国《侨报》,《侨报周刊》,和其他转载网站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