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入籍,申请配偶,探亲,和奔丧(118

本期权立宏律师温馨提示:本文回答了四封读者来信。详情请阅读全文。】

【读者来信(一)】权立宏律师,您好. 权律师您好,无意在网络里看到您的法律论谈,素我冒昧想请教您一些有关法律的问题。我先介绍一下自己,本人姓林,已婚有一个小孩,我自己现在是绿卡已经可以考公民了,还没有去考,因为我老公是上挺输了,我知道现在我可以有资格申请我老公,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我老公上挺的所有资料年龄都是错的,他本身年龄是81年的,现在变成82年的,而且上挺前连82年的出生公证都有交上去,现在就是这个年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们现在还没有做结婚证书,在我考公民前是不是应该先做结婚证啊,如果是的话可以帮我写下去登记结婚证的地址可以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呢?谢谢您了可以在忙碌中给我们回复吗?期待您的回音谢谢!祝圣诞快乐.

【解答】1.你应该先去领结婚证。2.你应该尽快去考公民入籍。然后,你应该找权立宏律师来帮你申请。你现在需要的关键是行动,到时候会“船到桥头自然直”。

【读者来信(二)】权立宏律师,您好。请您看看下面的案子,你们接不接?我有一个中国的 朋友,她与美国公民结婚4年多,在结婚之前,她曾被广州移民局拒签K 1   一次。随后他先生回来跟她结婚。在2008年 的移民面谈时,她又被怀疑婚姻的真实性而拒签,并将她的移民档案退回美国移民局。之后,他老公又再次提交移民申请,今年9月在广州移民局再次面谈,被要求补充他先生之前两位妻 子及其他亲属的社安号资料。他老公提供不了前妻的社安号,结果我的朋友又再次被拒签。并被告知她可以上诉。权侓师,请在百忙中分析这移民案,需要你们的帮忙。谢谢!等待你们的回复!

【解答】在收到移民局的拒绝信之后,可以在30天之内提出上诉。但同时也可以重新提出申请。关键还是要按照签证官的要求去准备材料,以便证明婚姻的真实性。

【读者来信(三)】立宏律师:您好!我丈夫持有A5卡,于美国时间20101223日凌晨死亡(具体死亡时间、原因不详),现尸体存放于尸检机构,未出具尸检报告、死亡证明。      我丈夫已经为我及女儿申请了移民手续,现已收到移民局寄来的三封信了,我现在可以去美国处理丧葬事宜吗?如果可以,怎样办理手续?如果我将丈夫安葬在美国,我及女儿按最新的法律规定,是否可以继续申请移民?或是还有什么权利?      我丈夫于200798日以商务考察形式出国,到美国后2010526日获得A5卡,职业是厨师,20106月左右至今与人合伙投资经营中餐馆,我到美国后可以主张收回投资吗?关于我丈夫生前的财产处理应怎样进行?      另外,听说我丈夫是与朋友在饮酒用餐后,到歌厅唱歌时死亡的,我是否可以向他的朋友主张权利?      急盼回复,深表感谢!

【解答】你好。对于你的案件深表同情。首先,你应该先拿一份你先生的死亡证明,然后到美国大使馆去签证。你是有权利作为你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来处理他的遗产的。详情请到权立宏律师办公室面谈或者电话咨询(1-718-766-7989). 谢谢。祝好。另外,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你先生要是有遗嘱或者委托书,这样在法庭上就会容易打官司了。所以,对于只身一人在异国他乡的人来说,应该准备一份遗嘱或者委托书,以备不测。

【读者来信(四)】立宏律师:您好!在网上看到许多有关您的介绍,觉得您是我们可求助的人。       我儿子在美国近十年,开始的身份是F1,后转H1,今年11月份有了绿卡。12月回国和他多年相爱的女友结了婚。因为我媳妇在国内有比较满意的工作,且她的母亲是教师,待遇也很优厚,父亲还经营一个农场,家庭条件还是挺好的,根本没有移民的打算,只想每年有和儿子团聚的机会,以后等我儿子再拿个“国际金融分析师”(我儿子现在已是北美精算师)就回国发展。可现在才听说有绿卡的人要想和配偶团聚只能申请移民,而移民要等很长的排期。这就意味着他们要长期分居多年最近在网上看到您的文章,其中有一句话,使我看到希望:绿卡持有者要想和配偶在美国团聚,最快的办法是探亲签证(B2)。请问这种办法从美国法律上容许吗?签证通过的机会多吗?     我儿子和媳妇因为忙于工作而耽误了结婚年龄(我儿子已近40岁),我们(460—70 岁的老人)急切的希望他们早日生个孩子。像这样长期的分居........     跪求权律师帮我们指一条路,让他们有呆在一起三-五个月的团聚!我们急切地等待您的帮助。需要的话,我一定让我儿子和您联系。谢谢,万分的谢谢

【解答】首先呢,请不要用“跪求”这一类措辞。权立宏律师既然已经是在为大家提供免费法律常识宣传了,回答问题也就是应该的了。你的问题很好解决,申请旅游探亲签证就可以了。

权立宏律师律师楼有四位律师,Peter L. Quan, Leslie Sultan, Zachary Gold*, 和 Jessica Rhodes-Knowlton*(*of cousel)。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英文地址: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11年1月1日于纽约曼哈顿(118)。恭祝大家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