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 房东的权利和责任032313

阅读法律文章,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访问权立宏律师的网站www.quanls.com。它几乎收集了权立宏律师过去四年中所有的法律文章,并且每周更新。本文主要对房东的权利和责任进行了说明。】

2013年3月19日下午,受美国中文电视“我爱我家”节目摄制组的邀请,权立宏律师到位于曼哈顿下城的演播室录制了有关房东房客的节目。本节目可能在近期播出,首播的时间为每周六晚7:30。本期文章主要讲一下纽约市房东的权利和责任。

先来看一下房东的责任。房东首先要保证供出租的房间合法,舒适,安全,安静。房东虽然自己可以在地下室居住,但是,一般来说出租地下室给房客是非法的。还有,房东必须保证房间是舒适安全的。其中就包括24小时热水的供应和冬天室内的温度要达到法律的规定,一般来说要在68华氏度以上。另外,房东对于房屋出现的大的损坏也要进行及时修理。

权立宏律师再来讲一下房东的权利。在权利方面,最主要的是可以收取租金。但是,想找一个好的租客,也是不那么容易的。好的租客对房东来说是最重要的,不好的房客可能给房东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痛苦。如何选择一个好的房客,确实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当然了,签一份完整的租约,虽然有保护作用,但是也不是说签了租约就可以万事大吉了。从一开始,房东就应该到房客进行严格的考察和要求房客提供相关的材料。如果有可能,可以要求房客提供社安卡号码,以便进行信用记录,有无犯罪记录等进行调查。对于背景比较差的租客,可以要求提供较高的抵押金,比如说三个月的租金。到房客出现麻烦时,房东应该先送书面的通知,要求房客改正。如果房客拒绝改正或者麻烦太多,那么就要下决心赶走房客,这个工作最好请律师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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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本文初稿由Ada起草。权立宏律师定稿于2013年3月23日于纽约唐人街(232)。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www.quanls.com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八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泓)(未完待续)。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212-608-4508,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的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美国《侨报》,《侨报周刊》,和其他转载网站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