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逾期滞留者如何申请回美纸121512
【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访问权立宏律师的文章www.quanls.com。它几乎收集了权立宏律师过去四年中所有的法律文章。当您历经各种波折,终于递交了I-485绿卡申请,您第一件想做的事情可能就是回家看看。那么在I-485绿卡申请阶段离开美国并且再次入境美国,就需要申请回美纸(Advance Parole)。但是如果您在美期间有或短或长的失去身份阶段,您是否可以顺利入境呢?再次入境后,您的绿卡申请又会受到什么影响呢?今天权立宏律师就给您讲一讲其中该注意的问题。】
美国移民局有一个申请文件叫作I-131,是为了申请来往美国的旅行文件的专用表格。几乎所有进入美国的旅行文件的申请都要用到这张表格。无论您是申请回美纸(Advance Parole),还是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甚或是申请难民旅行文件,都要填写这个表格。今天,权立宏律师就着重谈一下有非法滞留经历的人申请回美纸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非法滞留或者逾期滞留指那些不合法或者假释入境的,或者是合法入境但是身份过期的人。现实中,有的人是因为来美之后没有申请身份,后来跟公民结婚,从而取得绿卡申请的机会。有的人是读书或者工作中换学校换雇主,因为疏忽在身份转换过程中有一定的无身份阶段(gap)。权立宏律师提醒您,在您等待绿卡批准阶段,您可以通过I-131申请回美纸,通常,凭借回美纸您也可以顺利返回美国。就是说往返美国再次入境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您这一次离境可能使您在未来三年,甚至十年内不能申请绿卡。根据美国移民法规规定,非法滞留美国超过180天而短于一年的人,应该离境三年后才有资格申请绿卡,而非法滞留超过一年的人,应该离境十年后才能申请绿卡。如果您在等待绿卡批准过程中离境,即使再次入境,你也会受到上述三年或者十年期限的限制。就是说您这一次离境,触发了这个法条的适用。人们往往等待了许多年才有机会转换身份,胜利在望的时候一个错误的决定使得自己又失去绿卡,是得不偿失的。如果您因为没有咨询律师,或者没有读到这篇文章,而已经犯了上诉错误,也不要着急。请您到律师楼去认真咨询一下,他可以以人道或者公共利益的理由帮你申请豁免。届时权立宏律师会指导您收集申请豁免需要准备的文件。
如果您有意作深入了解,可以来人来函咨询权立宏律师,也欢迎您登录权立宏律师网站。我们也很欢迎您到各大中文论坛点评宣传权立宏律师的讲座,让更多朋友受益。他们愿意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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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刑事辩护,中国公司在美国讨债,到美国留学,探亲,旅游,和投资等案件。地址:法拉盛办公室:缅街39-01 605室; 。英文地址: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12年12月15日于纽约法拉盛(218).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www.quanls.com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八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泓)(未完待续)。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212-608-4508,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的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美国《侨报》,《侨报周刊》,和其他转载网站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