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投资移民(EB5)条件绿卡转正式绿卡091512
206投资移民(EB5)条件绿卡转正式绿卡091512
【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访问权立宏律师的文章www.quanls.com。它几乎收集了权立宏律师过去四年中所有的法律文章。投资移民的目的当然不是“投资”,而是“移民”,也就是得到美国的永久居留权。那么,给大家讲解了可以选择的投资移民的方式,本周权立宏律师就跟大家谈一谈投资人最为关心的“有条件”绿卡转为正式绿卡的问题。】
陈先生在中国拥有一家中型房地产公司,两个孩子都在美国读高中,为了小孩未来继续在美国读大学和就业方便,陈先生选择了投资移民。基于对自己在地产领域的经验和信心,陈先生选择了美国中部某州的地产投资项目。前期的投资和绿卡审批都很顺利,然而到了两年期,有条件绿卡转换为正式绿卡时,移民局出乎意料的拒绝了陈先生的申请,理由是雇员中有一半以上没有美国合法工作身份,因此不符合为美国提供10个以上职位的要求。陈先生为此来到权立宏律师楼,请求权律师帮助重做规划,权律师就条件绿卡去除条件问题给出了具体指导和建议。
首先,权立宏律师告诉大家,条件绿卡和正式绿卡都是永久绿卡,但是条件绿卡之所以被大家称作临时绿卡,是因为条件绿卡有一个2 年期后可以转换为正式绿卡的条件。具体要求提交一份I-829表格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根据美国移民局的数据显示,投资移民的条件绿卡去除条件的审批通过率逐年增高,2011年更是创纪录的达到了96%的通过率。数据不仅表明了美国政府的支持投资的态度,更说明了投资移民的运作已经进入了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律师和项目团队更具专业性,审批流程更为规范。因此,权立宏律师才会更多的建议朋友们选择投资移民的方式取得美国居留身份。他在这里告诉大家,转换成正式绿卡的基本条件包括:(1) 申请人没有犯罪记录;(2) 50万美元投资款没有撤资而且该EB-5项目正常运行,可以使用的证据包括营业执照,税务报表,公司发票和收据,银行文件,合同等等,所以如果投资项目失败,投资人往往也无法转换正式绿卡;(3) 以及满足足够的就业人数,即10个以上美国居民的就业岗位,如果是投资困难企业的投资者还需要证明维持了现有的就业岗位,这一点可以通过雇员报税表和工资单来证明。说来简单,做来复杂,权立宏律师建议您应该聘请专业律师处理,避免像本文开头的陈先生那样在最后阶段功亏一篑。
投资移民的法律问题其实是很复杂的,如果进一步讲还包括收购困难企业,证明资金合法来源,事业计划书的撰写,甚至建立区域中心等问题,但是这些问题更多涉及的是专业法律问题,相对晦涩,如果您有意作深入了解,可以来人来函咨询权立宏律师楼的专业律师们,也欢迎您登录权立宏律师网站。我们也很欢迎您到各大中文论坛点评宣传权立宏律师的讲座,让更多朋友受益。权立宏律师愿意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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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立宏律师律师楼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和违反劳工法的案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 3901号605室;英文地址:3901 Main S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12年8月25日于纽约曼哈顿(203).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www.quanls.com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八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泓)(未完待续)。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3901 Main S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的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美国《侨报》,《侨报周刊》,和其他转载网站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