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房东房客系列讲座(一)诉讼程序

[image]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访问权立宏律师的文章www.quanls.com它几乎收据权立宏律师过去四年中所有的法律文章居住在纽约的您,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总会面对一些租金纠纷,维修房屋管道水喉,冬季供暖,加租,驱赶房客等等问题,当您面对这些租赁相关的纠纷时,请您不要紧张着急,请认真阅读本文,如果有必要请尽早咨询律师。

权立宏律师有一位广东来的朋友,高先生,每当高先生跟权立宏律师讲起自己的人生梦想时,总是说:我们老广嘛,作包租公就好啦。是啊,中国人对土地的热爱是深植在血液里。许多老移民赚了钱就买楼。走在曼哈顿街头,你不知道哪个刚刚擦肩而过穿着普通的行人就是第五大道上的业主,你也不知道哪个在办公室里面刚刚跟你聊天的同事有好几套物业在收租。而民事物业的出租中,租赁纠纷时无法避免的。今天就跟您谈一谈纠纷发生时,您该到哪里去起诉和怎样起诉的问题。

先来看一下基本的知识。(1)管辖:纽约市房屋法庭隶属于纽约市民事法庭,专门负责处理房东房客纠纷问题。您也可以选择您所在社区的调解中心处理房屋相关的纠纷。(2)诉讼费用:如果是房东提起诉讼,不需法庭费用。如果是房客提诉诉讼,需要缴纳$45的法庭费。要求由陪审团判决的,需要交$70。(3)翻译:如果您不讲英语,法庭会提供翻译。(4)陪审团:通常房屋法庭有法官判决,不需陪审团。但是,如果您的租赁合同允许陪审团判决,或者没有租约的,可以要求陪审团判决。权立宏律师提醒读者注意下面一点。(5)送达:起诉书等文件,不可以由房东本人交给房客。而应该请一位18岁或以上年龄的非房东的人交到您的手上。也可以交到共同居住在该房屋中的其他人的手上。或者,将一份上述文件贴在该服务的门上同时邮寄一份文件给受送达人。仅仅邮寄送达不是合法送达。如果您没有通过上述方式收到合法送达的文件,请通知法庭秘书,由法官通过听证程序决定送达是否合法。(6)请提前45分钟到法庭。穿着正式一点。(7)和解:您可以接受对方或者对方律师的和解要求,但是您不是必须要做出和解的要求,您也可以解决和解。(8)法庭和解:可以在法庭组织下做出和解协议。但请确定:和解协议对您是公平的,和解协议包括了所有要求的事项,法庭律师解释了和解协议的所有条款,您在阅读并理解和解协议之前不要签字。您也可以要求修改和解协议的条款。和解协议不一定需要法庭再次做出判决。(9)证据:租约,从对方那里收到的信件,照片,房屋检查报告。请带原件。(10)上诉:如果您不认同法官的判决或者命令,可以向高等法院(supreme court)上诉。

以上信息来源于纽约法院网。在接下来的几周里,权立宏律师将通过几个经典案例来具体讲解各种服务租赁纠纷问题。敬请期待权立宏律师的房东房客系列讲座的后续内容。权律师网站:www.quanls.com.欢迎打电话(1-718-766-7989)咨询。QQ: 2283233266

权立宏律师律师楼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和违反劳工法的案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英文地址:3901 Main S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12年6月30日于纽约曼哈顿(195).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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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www.quanls.com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八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弘)(未完待续)。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 (3901 Main S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的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美国《侨报》,《侨报周刊》,和其他转载网站 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