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 新移民如何保持绿卡身份 062312
【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访问权立宏律师的文章www.quanls.com。它几乎收据权立宏律师过去四年中所有的法律文章。本文讲述的是一个因为不小心而几乎失去绿卡的新移民的经历。学习一点美国刑法和移民法的知识,以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每一位新移民从双脚踏上美洲的土地那一天起,都想拿到和保持合法的身份。无论您是通过工作方式还是亲属申请还是其他方式申请绿卡,都是一个漫长和花费巨大精力财力的过程。所以,权立宏律师提醒您,千万不要错走一步而导致失去绿卡。保护好您来之不易的身份和绿卡是您对自己和家人负责的表现。今天权立宏律师就给您谈一谈刑事指控以及行为不端类的犯罪指控对绿卡和身份的影响。
蔡先生来美国十三年了,象许多新移民一样,蔡先生一步一步混着血泪和汗水在美洲大陆上辛苦谋生,终于在五年前,蔡先生取得了美国永久居留资格,因为英文不够好,年龄又大了,同时也并不想就此放弃中国身份,多种原因吧,蔡先生无意考公民,而是满足于作一个绿卡居民。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年前蔡先生开车带朋友去买东西,哪知道朋友盗用他人信用卡并当场被捉,毫不知情的蔡先生一起被抓了。当时法庭指派了一名政府律师给蔡先生,该律师告诉蔡先生,只要认罪就可以被判为收受赃物罪而不是盗窃类罪名,坐牢的时间会短很多,相反如果不认罪,审判时间会很长,刑罚也会很重。尽管蔡先生一再说明自己是无辜的,政府律师坚持自己的要求,不懂英文的蔡先生只好一切听从政府律师的安排。最终,蔡先生被判第三级收受赃物罪,处两年有期徒刑,但是不用服刑,而是被转换为5年假释。当时法庭上没有翻译,蔡先生也不懂什么英语,觉得不用坐牢的结果还不错,不会有什么后果。可是最近蔡先生一进美国就被移民局逮捕了,理由是以前认罪服刑两年。蔡先生说自己是有绿卡的,但被告知,收受赃物罪是行为不端类罪名,不得入籍,并有可能被收回绿卡。于是蔡先生联系了权立宏律师帮助自己处理这种复杂的情况。
美国移民法规定,如果一名绿卡持有者认罪或者定罪的坐牢时间超过1年零1天,绿卡就有可能被吊销。这里,蔡先生的入狱时间是2年,超过了1年零1天,所以一下飞机就被美国移民局逮捕,并且有可能被吊销绿卡。权立宏律师告诉他,首先,聘请律师时必须特别注意,要聘请那些既有移民经验又有刑事案件经验的律师。许多刑事案件律师不了解移民领域,给的建议害人不浅。其次,不能轻易认罪,尤其不能接受行为不端类罪名(Crimes Involving Moral Turpitude)的控辩交易,包括无照营业执业,殴斗打架,卖淫,盗窃等。还有一些罪名判处可能超过六个月以上监禁,以及缓刑或有条件释放等,都不能轻易认罪或者接受。因为有这种情况,移民局就可能撤销绿卡。根据移民法规定,申请人在其申请入籍之前五年要行为端正方可入籍。对这类案件,移民局的自由裁量权很大,即使过了五年再申请入籍也经常会被拒绝。而象蔡先生因为认罪服刑两年,绿卡还可能被收回。
作为一个资深刑事案件兼有多年移民实务经验的律师,权立宏律师提醒您,不可轻易认罪,一旦有可能影响您的身份等重要利益,一定要聘请专业律师帮您处理。如果您需要法律咨询,欢迎打电话(1-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QQ: 2283233266。权律师网站:www.quanls.com.
权立宏律师律师楼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和违反劳工法的案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英文地址:3901 Main S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12年6月23日于纽约曼哈顿(193)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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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3901 Main S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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