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移民问答:公民申请配偶和天下父母心(112

本期权立宏律师温馨提示:本文回答了五封读者来信。合法入境的人如果和公民结婚,即使签证过期,但是如果能证明婚姻的真实性,一般是可以拿到绿卡的。详情请仔细阅读全文。】

【读者来信(一)】尊敬的权立宏律师,您好!我叫王X,195010月出生于上海。19947月因单位公派到阿根廷。20053月和同居女友通过加拿大「BC省省提名移民」、取得二年工作签证。来到加拿大后,女友屡次违反加国劳工法被遣送中国,由此造成本人无法履行投资协定,工作签证届满后,我即申请难民。在等待难民开庭当中,因在美国小商业经营的儿子急需人手帮助,又于20086月由加拿大偷渡来到美国,现居新泽西州。我个人历史上四次合法进出美国。19947月、11月过境签证、两次准时进出美国。20043月、6月旅游签证、两次准时进出美国,3月入境时曾留过食指纹。20053月在即将赴加拿大之前,想过境美国去加拿大,又一次到美驻阿根廷大使馆签证时,因我在阿根廷的财产全转向加拿大、无任何财户保证面被美领馆拒签。我于2009年初相识一美国女公民。与其同居一年,最近办了结婚法律手续,共同经营一小生意。我的设想是,我向移民局提出亲属移民,向移民局报称作如是说,即我于20086月最后一次的合法入境后,不慎将护照、I-94卡一并遗失,我曾向中国驻纽约领使馆申补过护照〔有物证〕,至于护照遗失后的所有情况我一概不知、一概不负责任。

日前,我已经向移民局申请补发 I-94卡。律师先生,我的个案情况大致如此。静侯您的分析与指教。致以诚挚的谢意。

【解答】王先生,您好。您的案件其实并不难。如果您有最后一次进入美国的I-94(小白卡),能证明您合法入境,并且证明你们婚姻的真实性(比如生一个孩子等),一般是可以申请到绿卡的。

【读者来信(二)】权立宏律师你好!(和你半个老乡哟铜川下放工作了7)一家三人是以我EB1申请杰出人才移民,我和太太于2010930日登陆美国芝加哥,并在BOSTON(妹妹家)住了几天。在英国读书的儿子将于2010125日从英国伦敦飞美国(最后截止日期是2010129日)。我在美国常识找了几份工作,收入少于我们在国内的收入,而支出却高于国内。因此,我们决定回国继续工作。目前在中国工作,无法保证每年在美国居住6个月以上,但是每年可以去美国4-5次(每次10天左右)。

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还想继续保持绿卡,想申请re-entry permit (I-131),并且要报税(明年415日前)。我儿子要在英国剑桥大学读研究生,也要申请re-entry permit (I-131)。请贵律师楼给予帮助,并提出你们的咨询意见(我们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持绿卡)。同时请告诉我,需要多少费用?我和我太太的绿卡将于1127日拿到。我和太太已经办理了银行帐户、申请好了SSC。我儿子这次去美国也办理银行帐户、申请SSC,他的绿卡可能要晚些。多谢!祝好运!.

【解答】尊敬陕西同乡,很高兴认识您。下次到美国时,请到纽约来找权立宏律师。来时请带上绿卡,你们需要申请re-entry permit.律师的费用好商量,但是移民局的费用一般都要按照要求去付。至于孩子呢,在剑桥念书固然是好事,但是如果毕业以后,不妨到美国来发展,也许机会会多一些。权立宏律师。祝好。

【读者来信(三)】权律师:您好!看到您的专栏文章,结合自己的情况,想请教您前一个HB身份上没有用完的时间可以找回来吗?我在上一个HB到期前10个月时更换了雇主,如果按目前持有的HB身份的到期时间算,那我只能在美国合法工作五年零二个月。因为更换雇主而失掉的时间是不是就没有了呢?谢谢您的回答!

【解答】如果你前面的雇主和现在的雇主的工作性质相同,前一个雇主的时间应该是可以带给现在的雇主的。

【读者来信(四)】权律师:你好!我网上看到你的文章,你帮助很多人解答疑难问题,相信您是一位很有责任心的律师!现在 我遇到一些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的情况是在2008年认识我老公,他是美国公民,在这两年期间,他去中国看望我两次,我也在2009年申请了B2签证带儿子来美国旅游2次。今年6月份我带儿子再次来美,我老公就提出希望我留下来,在美国结婚,我们在9月份在内华达州领了结婚证,我的签证快要到期了,我担心身份被黑,就求要回中国,他告诉我申请K3只需要9个月就可以拿到身份,不会有什么麻烦,但是他到现在一直都不给我申请,我和他谈这个问题了,他就敷衍一下把话题扯开,我感觉到他在欺骗我,我没有身份,什么都不敢做,不能考驾照,不能申请银行卡,现在我的签证已经到期(112号到期)第一,我想知道我现在的身份是不是已经黑了,第二,如果我和他离婚,有没有机会申请合法身份,第三,我不知道使用什么理由申请离婚,因为他除了不 给我申请绿卡外,其他的都对我很好。补充一点,就是我儿子已经在这里上高中了,没有身份他可以上大学吗?

【解答】第一,从法律上讲,签证过期后,身份就算是过期了。但是如果你有机会和公民结婚,那么你的绿卡申请应该是不会受到影响到。第二,如果你和他离婚,和别的公民再结婚,还是有机会拿到绿卡的。第三,你应该尽快把孩子的身份转成F1学生身份,越早越好。

【读者来信(五)】 权律师您好!我是中国北京的居民,有关于持B2签证是否可以在美国加州游学的问题的想请教您,烦请赐教!我的情况是这样的:1  2006年持B2签证到美国旅游过,时间7天,如期返回。2、  20107月顺利获得B2签证,于8月跟旅行团携母亲、孩子(孩子8岁)到美国、加拿大旅行,行程15天,如期返回。3  我去过澳洲,新西兰,加拿大,没有拒签记录。我在国内从事金融行业,在现单位已工作了11年,在国内有住房、汽车,收入稳定,先生在国内工作,收入和工作也非常稳定。4  我现在持有的B2签证是多次往返的,有效期截止到明年(2011年)72620101月,我女儿的学校将放寒假,我想利用我们的B2签证还在有效期的便利,自己带孩子到旧金山玩(不跟团)。我有个朋友住旧金山,持绿卡,在微软工作。她说我的孩子可以在美国公立小学上一个月的学,体验一下美国小学的生活。她问过她的学区学校了,学校说没有问题。向您请教的问题: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但有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不懂,所以想求教您。1  孩子持中国护照和B2签证可以短期入读美国公立小学吗?(当地学校回答说可以,前提是我那段时间呆在美国是合法的,我朋友要提供她的房产证明并担任我孩子的监护人)。2  B2签证在美国短期上公立小学违法吗?------我入境的时候会回答入境目的是旅游,我会买好一个月内往返的机票(因为我孩子的寒假就1个月),我会带好一系列证明我没有移民倾向的文件------我的工资单(多年的)/我的房产证复印件/我的车本------而且我先生因为工作忙,不会和我们同行。我向社区公立学校递交入学申请时,会明确说明我们只上1个月(我朋友现在去咨询时,说的也是只上1个月,学校说可以的)。可是有人说,移民局如果发现的话,会找我麻烦,会说我有移民倾向,可能会把我和孩子驱逐出境,并永远不允许我们去美国;更甚者,我可能还得请律师打官司。真的有这么吓人吗? 如果我入境后诚实地到当地移民局去咨询,问我女儿可不可以到他们的学校见识一下本土生活,他们不同意我就不去了,同意我再去。可以吗? 谢谢您! 急盼您的回复!再次谢谢!!谢谢。

【解答】唉,可怜天下父母心。更可怜的是,孩子长大后对父母怎么样,谁也无法预料的。但是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孩子在读书的同时,可以在美国申请F1学生签证。不管申请结果如何,一个月后也就回中国了,这样也许是最好的办法。

权立宏律师律师楼有四位律师,Peter L. Quan, Leslie Sultan, Zachary Gold*, 和 Jessica Rhodes-Knowlton*(*of cousel)。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英文地址: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10年1120日于纽约曼哈顿(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