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公民申请配偶,绿卡身份和保释(94)
【本期权立宏律师温馨提示:公民申请配偶必须证明婚姻的真实性;如果拿到了正式绿卡,离婚不会影响绿卡身份;学生在美期间最好保持身份。详情请仔细阅读全文。】
【读者来信(一)】权立宏律师,您好!我在美国中文网上看到你对别的客户的建议很温馨很专业,现在我也有一个问题想麻烦您,我现在是绿卡(我7年前来美国后和美国公民结婚,但去年底由于2个人性格不合,总是吵架,他提出离婚,就离婚了)。我已经可以考公民了,但我的英语不好,不想考。今年初我回国和我现在的先生结婚,我想让我先生过来看我,但我还没有为他申请绿卡。。。。。。我想了解一下以我目前的状况,申请他会不会有困难?移民局会不会刁难?听说现在等绿卡也要很久。。。。。。如果申请移民不好办,那如果让他过来上学可以么?(他是大学毕业,计算机专业,英语虽然不是很好但我想先读语言吧然后再读研究生)。。。。。。我也不知道怎么好了,等待您指点迷津。祝您顺利。
【解答】权立宏律师建议,你现在就要去考公民。光是结婚还不够,还应该去生孩子或者用别的方法来证明婚姻的真实性,然后你就可以为他申请绿卡。还有一种办法就是让他先来留学,然后你们就可以住在一起了。
【读者来信(二)】權立宏律師: 您好!我先生以公民的身分幫我申辦未婚妻簽證來美國,我現在美國已拿到所謂的臨時綠卡,在2010年的12月臨時綠卡屆期滿兩年,需跟我先生去面談換取正式綠卡。雖然是真實婚姻,但因為其他因素,兩人協議取得正式綠卡後在2011年結束婚姻關係,他也即將回台灣定居。因為在當初申請綠卡期間先生有簽署生活保證書,礙於我現在還在大學念書想繼續完成學業。我想請問:1. 持得正式綠卡後結束婚姻關係,我可以在學校申請Financial Aid和Student Loan,來繼續完成我的學業嗎? 2. 在正式綠卡拿到的三年後,提出考公民的申請,會因為沒有繼續維持婚姻關係而影響到我考取或取得公民權利嗎?感謝您在百忙中抽空回覆。
【解答】1.如果你是正式绿卡了,那么即使离婚了也不会影响你的绿卡身份,所以学校也应该以绿卡的身份来对待你。2.如果你离婚了,你必须等到拿到绿卡的4年9个月才可以考公民。
【读者来信(三)】尊敬的权律师您好: 看了您在“身在纽约,思念祖国”论坛上的很多宝贵意见,我学到了很多法律方面的知识.我现在也有个案件想向您咨询,希望您给予我帮助. 我去年来美国上语言学校,今年2月底毕业,在美国合法停留期为2个月. 我期间与一个美籍华人相爱并与他4月底(在合法停留期截止前一周)结婚,递交了调整身份申请绿卡的材料,然后一直留在美国境内. 7月份在移民局网站上看到申请被拒绝了. 我5月底已经拿到了大学硕士秋季入学的新I-20了.我想问我现在的身份是否合法? 能否还在大学上学? 我应该怎样上诉保住我的临时绿卡? 您能不能接受审理我这个案子? 真诚期待您的回复,祝您工作顺利.
【解答】如果你现在还有学生身份,那么解答秋季入学的学生身份,应该没有问题。你应该在30天内提出上诉。把所有的材料带到权立宏律师的办公室来,他可以帮你的。
【读者来信(四)】权立宏律师,您好!不好意思打扰了你下。我想咨询个问题,就是我亲戚开了保释的庭了,所有东西都准备好了,但是法官最后宣布要身份确认完才行保出去。但是他身份证护照都有啊,怎么还要确认。那这样确认要等多长时间呢?谢谢了。
【解答】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答案。权立宏律师要看一下你完整的档案才会知道。
权立宏律师律师楼有四位律师,Peter L. Quan, Leslie Sultan, Zachary Gold*, 和 Jessica Rhodes-Knowlton*(*of cousel)。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英文地址: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10年7月17日于纽约曼哈顿(94)。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们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http://www.sinovision.net/clients.php?act=details&id=3058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八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弘)(未完待续)
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 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来邮件的读者同意电子邮件地址和来信被加入权立宏律师的“身在纽约,思念祖国”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nychina0307)和“美国中文网”的权立宏律师论坛。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的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美国《侨报》和《侨报周刊》(http://usqiaobao.com) 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