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公民婚姻绿卡,H1B绿卡和学生身份庇护(69)

[image]【本期权立宏律师温馨提示:如果能和美国公民结婚申请绿卡,那么就不要做

未婚申请;庇护申请时最好不要放弃学生身份;如果能在美国申请绿卡,就不要回中国

去;离婚一般不影响H1B签证持有者申请绿卡。详情请仔细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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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继续来回答几个读者来信。权立宏律师在每周的专栏文章中,都尽量回答多数人的来信。有的读者的信可能在最后回答,请大家认真读完整个文章最后,如果你的问题还没有回答,那么请再用电子邮件提问一次。有时由于邮件太多,难免有疏漏,敬请大家谅解。再次感谢广大读者的关心,鼓励与支持,权立宏律师将尽最大努力,为每一位来邮件的读者朋友提供详尽的解答。

【读者来信(一)】你好,我是中国大陆公民, 男24岁.马上要和美国女朋友结婚. 可是她35岁. 比我大11岁.她是护士.我觉得在中国申请K1的手续和材料太麻烦, 她的LAWER 也建议她到中国来和我结婚.但是有一点我不明白.如果我们在中国境内结婚, 我是否可以在国内向美国移民局申请GREEN CARD , 或是 CONDITIONAL GREEN CARD ,还是她帮我申请.整个过程要多久.我在英国大学拿的学士学位.她没有学位.我在国内应该先申请什么? 而且我想加入美国军队.谢谢.

【解答】你应该和她先领取结婚证,然后她回到美国再为你申请。这是比较快的。根据权立宏律师对美国移民法的理解,如果你的结婚超过三年,拿到是永久绿卡。否则是临时绿卡。如果你在26岁之前进入美国,才有在美国当兵的可能。

【读者来信(二)】权律师你好,我是福州人,21岁。留学来美5个月。和所有福州人一样,不是来读书的,只想在美国。想请你帮忙,能申请A5吗?因为人在肯塔基洲,无法到暂时无法到纽约和你面谈,所以请您百忙之中解答下。如果概率较大,我将放弃学生身份到纽约找您帮助上庭。

【解答】一般来说,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可以选择下列之一:同公民结婚(必须向移民官证明婚姻的真实性),政治庇护,或者劳工申请。你也许想做庇护,但是并不一定要放弃学生身份。详情请打权立宏律师的电话(212-608-4508)联系或者阅读他以前有关的文章。在美国,庇护的批准率平均为1/3.如果你运气好,碰到好的法官, 批准率会在90%以上。

【读者来信(三)】谢谢权律师的及时网上回复!您的服务堪称一流!由于您说向我母亲申请绿卡要等一年左右,这样她在等候期间看病是个问题。所以她想是否回国后再由我们申请。请问如她作为在国内的直系亲属申请人身份申请是否也要等候同样时间甚至更长时间?另外,由于她年已九十,是否可以免去国内或国外面试手续?多谢!

【解答】如果您的母亲在美国,权立宏律师强烈建议她不要回中国去。因为一旦她回中国了,谁也不会保证她会再次顺利回到美国。现在就应该在美国提出绿卡申请,同时申请C-9卡。有了C-9卡,看病就没有问题了。必须在美国国内面谈才是明智的选择。

【读者来信(四)】权律师:我移民来美刚好五年,一直都有工作,都有正常报税,从没领取政府任何福利,只想保持好的记录已便入籍.谁知人算不如天算,碰到美国经济萧条,公司裁员,上年头便领取失业金,可是刚好够交房租,华策会工作人员说我完全可领粮食劵已解眼前之急,但我怕影响入籍,使以前的努力前功尽废,入籍后再领当然好,可英语不灵光救不了急,很多人说领粮食劵不影响入籍,但我只想听你权威的答复,因为你就是权威性的复音!谢谢!!

【解答】为了回答你的问题,权立宏律师看了一下入籍的表格。表格中没有明确提到公众负担和粮食券的问题。所以你应该可以去领粮食券。但是,你在入籍考试的问话时要灵活一点,如果移民局的官员没有问到你有关公众负担的问题,你自己就不要把粮食券的问题说出来,以免画蛇添足,弄巧成拙。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可以考虑聘请权立宏律师陪同你去入籍问话。

【读者来信(五)】权律师,您好。我有一问题想咨询: 这个月月初我从J2转为H1B(公司SPONSOR的未来三年). 现在有一六个月大的孩子, 丈夫是J1,目前在转H1B. 由于感情不和,现在想离婚。请问离婚后我自己是否可以单独申请绿卡? 孩子在美国出生, 已商量好孩子归我养. 夫妻共同财产除3,我和孩子占2/3. 请问我单独申请绿卡时,会有什么问题吗?谢谢先!IVY

【解答】应该没有问题,因为你的H1B是你本人申请的,而不是你先生为您申请的,所以以后申请绿卡没有问题。另外,如果你在离婚方面最好请律师为你做一些,以便保护你和孩子的利益。你们的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计划也许不符合美国的法律,法官不一定承认。即使是无争议离婚,花一点钱请律师做以下,从长远看,也是值得的。

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定稿于2010年1月16日于纽约曼哈顿(69)。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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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电话: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   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来邮件的读者同意电子邮件地址和来信被加入权立宏律师的“身在纽约,思念祖国”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nychina0307)和“美国中文网”的权立宏律师论坛。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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