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公民申请配偶,庇护的条件和假婚姻(62)

[image]【本期权立宏律师温馨提示:庇护期间婚姻面谈的成败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只是被单位开除一般不能申请庇护;如果女儿是通过母亲的婚姻获得临时绿卡的,母亲的婚姻被证明是假的,女儿一般是不可能再获得永久绿卡了。】

【读者来信(一)】权立宏律师,
   您好。我帮助我的朋友向您咨询一个问题:她政治庇护在上庭期间与美国公民结婚,最近她要去结婚面谈,她听说上庭期间结婚面谈通过率很低,她非常紧张。她需要注意一些什么事情和需要准备什么与庇护有关的材料。面谈通过后需要通知法官和上移民法庭去听证吗?什么是听证,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成[]分感谢。

【解答】上庭期间去结婚面谈的通过率不一定很低。主要问题是看她是否符合所有的要求,其中包括(1)是否有入境记录I-94卡,(2)婚姻是否真实,请参见权立宏律师以前的文章。面谈比听证简单,移民局也没有律师在场。如果面谈通过了,马上就会拿到临时绿卡,然后请求移民法官终止递解程序。

还有一种可能,因为她正在上庭,问话官有可能拒绝继续问话,而直接把案件转给移民法官,让法官去裁决。

【读者来信(二)】权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绿卡的问题。我是J1来美国的,博士后,已经1年2个月,当时的offer是2年,还有半年多。我老婆J2来美国,来后在这里生了一个孩子,被国内的单位知道后开除了,单位已经发了文件,原因是违反计划生育,我们在同一家医院工作,我是医生,她是护士,我的工作还保留。假如我回国,也会受牵连,而且我老婆没有正式工作,只能做临时工,收入会很低。   像我这种情况,能办一胎化庇护绿卡吗?假如可以,我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多久能办下来?收费多少?多谢!

  此致敬礼!

【解答】权立宏律师很同情您的遭遇,虽然这并不代表他的政治立场和观点。首先要看一下您太太到美国多久了。如果到美国的时间还不到一年,庇护还是可以考虑的。但是,只是被单位开除这一点,庇护申请一般是不会被批准的。一胎化的要求是被结扎或者流产。您太太似乎不具备这个条件。但是如果单位有文件要求她回国流产或者结扎,案件还是有希望的,因为只有她留在美国,才能避免未来的迫害。如果她的庇护被批准,你也可以和她一起申请绿卡的。

另外,权律师建议您2年期满后还留在美国。根据他掌握的情况,现在的“海归”在中国情况也不是很理想,近来除了浙大有一个跳楼自杀的之外,北京还有一个走投无路而摆地摊的。您也可以考虑找雇主申请H1B。律师费问题嘛,您先不要着急,等定下来做哪一种申请,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读者来信(三)】您好權律師
我是幫我女朋友問一下有關於她現在的處境問題.
  她今年19歲, 她是11歲就跟隨她媽媽移民到這邊, 有拿到綠卡和ssn還有加州的id。但是, 她媽媽是以假結婚方式過來的, 後來因為在移民局接受調查的時候被發現了, 立刻被移民局送返中國。那時候我女朋友才12歲, 她沒有跟隨母親去移民局, 所以並沒有被送返回去, 不過也不知道有沒有被發現

然後她就一直住在她母親的一個教會朋友那邊, 以她為guardian然後一直在這邊生活
綠卡很早就過期了, 她也一直不夠膽去問關於這方面的事情, 她現在已經高中畢業, 上college了, 但因為這個身份問題, 不能開車和找工作我在網上有看到關於權律師您的一些移民問題解答, 所以想請教一下, 她到底現在這個處境, 可以怎麼辦? 謝謝。

【解答】从您提供的情况,权立宏律师估计您的朋友拿的是临时绿卡。如果是临时绿卡,那就比较麻烦,首先要申请将临时绿卡转成永久绿卡。这样就存在一个问题,她要拿到永久绿卡,必须先证明她妈妈婚姻的真实性,这几乎是不可能。

看起来,她似乎可以找一个美国公民结婚,证实婚姻的真实性,然后就可以合法留在美国了。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被guardian收养,不过她的年龄是否偏大,要具体看一下当地的收养法。

定稿于2009年11月26日美国感恩节于纽约曼哈顿。恭祝大家身体健康,感恩节快乐。(62)。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们

[image]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http://www.sinovision.net/clients.php?act=details&id=3058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五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弘)(未完待续)

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电话: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   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来邮件的读者同意电子邮件地址被加入权立宏律师的“身在纽约,思念祖国”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nychina0307)。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

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的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侨报》和《侨报周刊》(http://usqiaobao.com) 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