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立宏律师:美国移民法庭和申请程序(58)
【本期温馨提示:庇护的申请必须在到达美国的一年内提出。第一步是去移民局问话,然后去移民法庭。第二步是普通上诉,最后一步是联邦上诉。】
本文主要谈一下庇护过程中的移民法庭和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虽然移民法庭和移民局同属美国政府的不同部门,但不是同一个部门。一些简单的申请(如家属申请)直接由移民局处理,而法庭主要处理庇护申请和一些复杂的案件,比如有犯罪记录等。在美国移民集中的城市和边境城市一般都有移民局。
想寻求庇护的人,权立宏律师的建议是要尽早,尽全面地收集证据。离开中国时护照上的印章和进入美国的入境记录(I-94)就是很好的入境时间证据。庇护最好在进入美国的一年内提出。移民局收到申请后,申请人在打完指模之后,就该去问话了。问话通过的可能性很小,通过的一般都是比较强的申请。
如果问话没有通过,那么案件就被转到了移民法庭。移民法庭至少会安排一次小庭,主要是交一下文件,定一个上大庭的时间。问话后的两,三个月会安排小庭,之后还要等一年半左右才会上大庭。上大庭之前,权立宏律师必须对申请人和证人进行充分必要的复习。也就是说,律师会把法官和检控官将要问到的问题一一给申请人复习一下。但是,并不是每一个问题都会被预料到和复习到。另外,上大庭时客人的表现(言行举止)也很重要。法官虽然听不懂汉语,但是他会察言观色,以便最终判决申请人的作证是否可信,从而决定该庇护申请是否该被批准。如果被拒绝,法官就会命令申请人在30天内离开美国,除非申请人提出上诉。
上诉必须在30内进行,其中包括提出上诉和写上诉的材料。当提出上诉时,权立宏律师会帮申请人填写一个免费申请,这样就可以省$110的上诉费用,因为多数申请人都很穷。在写上诉材料时,除了客人上大庭时的证词外,最新的判例也是很重要的。由于全美国只有一移民上诉法庭,所以一般的上诉也要等一年左右。如果被批准,可以直接批准绿卡;也有被驳回移民法庭重审的。如果上诉被拒绝了,申请人也可以在30天提出联邦上诉。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申请人的庇护在这时才进入正式的法庭。移民法庭和之后的上诉法庭还都算是美国司法部的一部分。上诉期间,客人是不能交新材料的,律师的辩护主要是建立在以前的证词和证据上。在联邦上诉期间,递解令是属于暂时停止被执行的状态,有就是说移民局不能抓人。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移民海关执法局。它的主要职责是执行递解令。
移民方面的文章到今天就暂时告一段落了,从下一篇开始,权立宏律师将开始写一些有关纽约州的法庭,法律程序,民事和刑事诉讼的一些文章。最后,权立宏律师再次恭祝所有移民申请人的申请顺利。定稿于2009年10月31日纽约曼哈顿(58)。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们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http://www.sinovision.net/clients.php?act=details&id=3058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五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弘)(未完待续)
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电话:3901 Main Stree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电话: 212-608-4372,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来邮件的读者同意电子邮件地址被加入权立宏律师的“身在纽约,思念祖国”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nychina0307)。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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