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立宏律师问答: 旅游探亲,H1B,J1签证和婚姻绿卡(46)

[image]【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专栏作家】Peter L. Quan, Esq. 非常感谢广大读者的积极来信。今天继续回答五封读者的来信,有递解令后如何转换身份,旅游探亲,H1B,J1签证和婚姻绿卡。权立宏律师在这里再次提醒广大读者,由于读者提供的信息有限和他的答案的篇幅所限,答案只能作为参考。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应该携带于具体的案件有关的所有资料到权立宏律师的办公室去咨询。这就好像医生要为病人看好病,只有在经过全面的检查和诊断之后,找出病因所在,然后才能药到病除。

【读者来信(一)】权立宏律师:您好!

我经常在美国中文网上阅读您的文章,您为帮助在美华人做了很大的贡献我想请教一个问题: 丈夫在美是绿卡持有者,他时间未到还不能考公民; 妻子还在中国,而且正在申请移民的进程中,那么,妻子可以申请去美探亲吗?签证手续如何办?估计要多少费用? 谢谢您抽空回复。祝夏日好!李女士

【答案】应该可以试着去申请,但也有一定的难度。权立宏律师认为,申请旅游探亲签证有时会因申请人有“移民倾向”而被拒绝。先生既然已经为妻子做了移民申请,这是对旅游探亲签证申请不利的地方。但很难说,也有可能被批准的。

丈夫应该找一个强有力的理由以便权立宏律师来为他起草邀请信。律师费$400.丈夫的报税也应该高一些。另外领事馆也要收一百多美元的签证费。整个过程需要几个月。

【读者来信(二)】权立宏律师 
你好, 我来美国半年了,想申请绿卡,因为我的专业是教育很不好就业
前一阵有一个美国人愿意做我的担保人,不知道这样有没有用,有什么办法吗?谢谢,国栋

【答案】权立宏律师不理解“有一个美国人愿意做我的担保人如果他愿意为你提供与你的专业相关的工作,那么你就可以试着去申请H1B或别的劳工申请这还要看你是以什么身份进入美国的,身份是否已经过期

【读者来信(三)】权立宏律师,你好,偶然从网上看到你的资料,想求助一下您
我的劳工i-140被拒绝了,因为我没有其他的身份,所以就收到了移民法庭的removal的信,我到美国已经12年了,是97年合法入境的,没有申请过asylum,我有个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和先生几年前离婚了,我该怎么办呢?
 Tks,Chic

【答案】如果你只是I-140申请被拒绝,一般是不会收到移民法庭的removal的信的。带着您所有的材料到权立宏律师的办公室来一下,也许你还可以试着去做10年绿卡。

【读者来信(四)】我想咨询以下问题,希望可以得到认真解答。

我是由公司申请J-1 签证在去年八月份来到美国洛杉矶的,现在一年即将期满,公司要求我续签半年同时申请取消J-1两年的限制规定。并且由于业务需要,考虑申请H-1。问题如下:

1. 可否请律师事务所代办release 两年? (即使可以自己申请,但是还是想代办。)大概需要多久时间?费用需多少?

2. release以后,需要办理H-1,由于我是国内大专毕业,学历上缺少资格。是否国内任何四年制大学毕业即可?相关资料显示,三年工作经验抵消一年学历,但是我到现在只有两年,请问国内大学时第三年的实习经验可否归于工作经验?如果那样的话就有三年了,但是也不知道移民局是否认可?另外可否有其他途径?

由于时间比较紧迫,希望可以早日得到回复.谢谢,楼。

【答案】权立宏律师不理解你信中的“release”是什么意思。应该是“extension”吧。在J-1签证的有效期内,是可以申请H1B的。你如果有国内四年制大学的学历,并且可经过移民局指定的部门的认证,那么就应该是有效的。

另外,移民局一般也会考虑J-1到延期,但必须要有足够的理由,比如公司的任务不可能在原定的时间内完成。

【读者来信(五)】尊敬的权律师:

您好.很幸运在网上能看到您的联系方式.

我有个关于身份的问题想请教您.我于07年七月以Q-1签证入境,之后有申请学校以转换身份,但由于当时对相关法律了解得不具体,造成提交时间与Q-1签证失效时间存在空档,所以案子被移民局拒绝。现在想请教您,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法律是否还是同意与公民结婚或者是否是一旦提交结婚申请,移民局就会将案子交给法庭,使当事人被递解出境。

期待您的回复。不胜感谢。

祝好,vanekid,7-29-2009。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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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如果你能和美国公民结婚,并且证明婚姻的真实性,那么就可以“洗白”你黑掉的那一段日子,最终是可以拿到绿卡的。权立宏律师认为,您不存在被递解出境的危险,除非您有过刑事犯罪或者别的坏记录。

最后,权立宏律师恭祝所有的人早日实现自己的目标和理想,并且生活幸福美满。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http://www.sinovision.net/clients.php?act=details&id=3058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四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请付$5邮资到 “Peter L. Quan, Esq., 3901 Main S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 .”请注明详细回邮地址。谢谢。(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弘)(未完待续)

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电话:   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09年8月8日纽约曼哈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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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会尽多定期写一些这方面的文章供大家参考。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46)。

xiaohong li amoyld@gmail.com, 于国栋 ygd_cody@hotmail.com, Chic wan chicwa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