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立宏律师移民问答:递解令,配偶申请和递解豁免(41)

[image]【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专栏作家】Peter L. Quan, Esq. 今天继续回答五封读者来信,其中包括递解令,配偶申请,递解豁免,非移民转移民申请,和A5申请权立宏律师尽量保留读者来信的原貌,其中一些笔误并没有全部纠正。

读者来信(一) 你好权律师:我是2004年非法进入美国后在德州被捉的。后来上庭失败了现在有了递解令。现在想请教:1如果我的老婆也去办理政治庇护的话她要是上庭赢的话我可以也跟着调整身份吗?2 听说有个派生收益人这个条列可以让我不用翻案可以直接调整身份是真的吗?3.如果可以的话那我的身份是和我老婆一起办下来还是要等她拿到正式身份几年后我才可以申请I-730呢?我问了好几个人大家的说法不一。希望可以给我个权威的答案好吗?不胜感激!!!2009/6/28 chen

【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答案】您的妻子如果现在还在上庭,您不能和她一起上庭的。您的递解令还没有去掉,如果去上庭,移民局有可能再次把您抓起来。派生收益人不适用于有递解令的人。权立宏律师建议等她的案子打赢后,先申请730,然后开案去除递解令,最终应该是可以拿到身份的。

读者来信(二) 您好敬爱的权律师:您可以在百忙之中帮我们个大忙吗?  您可以用英语写一份结婚需办的事项给我的爱人吗? 我的爱人是美国人,他来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当老师,我们于08相识并相爱的。我是大连人。我和他都是离过婚的,我有一个女儿,请问我几年可以有绿卡,我的女儿可以和我一起去美国生活和读书吗?万分感激!

009/6/30 appleglenn

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答案在中国当地您们可以先领一下结婚证,具体材料到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去了解一下,以前的离婚证肯定是需要的等您有了结婚证后,权立宏律师就可帮您到美国的移民局去申请至于您的女儿,要看她的年龄,如果在您去签证时她还不到18岁,她也可以和您一起去签证的但是在刚开始时就该把她的名字加在申请表格中如果只是为了读书,她也可以去考托福和GRE,用学生签证到美国来读书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们[image]

 读者来信(三) 2009/6/30 小溪

小溪说: 您好!姐姐曾逾期在美,现已回国。还能回来吗? 

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逾期居留超过180天,三年不可入境;如果超过一年,10年不可入境。但也可以争取移民局和签证官的豁免。

【问题2】:权律师您好!

我是小溪。非常感谢您的回复。但也可以争取移民局和签证官的豁免。姐姐人在中国,怎么办理赦免?您可以帮助吗?一般需要多长时间。费用多少?祝您健康幸福!

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答案当然可以帮助的权立宏律师也收您$600律师费,美国移民局要收$585时间大概需要两三个月,在中国签证时将豁免申请一起交进去就可以了

读者来信(四) 我的孩子已是美国公民, 本想签证来美国看看, 可是被拒过三次 现在打算办移民请问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或者说再办移民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还有什么更有力度的办法, 使得移民顺利进展, 大概办移民从申请到面谈最快会多久?  权律师,我知道你是很忙的, 我的问题不急请您忙里偷闲时给我回复我就很感谢了 再一次谢谢2009/7/1 Liyongjun

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答案:非移民申请转换成移民申请一般没有什么麻烦和问题时间大概需要一年权立宏律师的费用为$300,美国移民局要收$355您的孩子应该有足够的报税,以便以后的经济担保不会出问题

读者来信(五) 权律师您好:     经常在网上和报纸上看到您编写和刊登的有关移民和法律这方面的问题,受益匪浅也了解了很多情况和知识
     想询问您关于我和我父亲A5卡的问题我们4月中旬来到美国,我母亲有美国的身份,我和父亲是通过我母亲办理移民来到美国的我们去申请了社会安全号码并且已经拿到社会安全号,可却一直没有收到A5卡我们在到美国入关的时候已经照过相片并办理了相关的手续,A5卡的申请还需要去其他部门办理吗?还是A5卡正在办理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收到?我担心是在邮递的过程中会寄丢,想向您了解一下情况,希望尽快得到您的答复此致敬礼2009/7/1 黑霁

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答案:您应该再等一个月左右要确定您在机场留给移民局官员的地址是正确的如果一个月后还未收到A5卡,请把您的材料带来,咨询一下权立宏律师

最后,权立宏律师恭祝所有申请家属的人早日骨肉团聚,在美国有幸福的新生活。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http://www.sinovision.net/clients.php?act=details&id=3058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四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请付$5邮资到 “Peter L. Quan, Esq., 3901 Main S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 .”请注明详细回邮地址。谢谢。(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弘)(未完待续)

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电话:   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09年7月4日美国独立日纽约曼哈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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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会尽多定期写一些这方面的文章供大家参考。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