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立宏律师移民问答:A5卡,婚姻申请和逾期居留(40)

[image]【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专栏作家】Peter L. Quan, Esq. 今天继续回答四封读者来信,其中包括A5卡,美国公民申请配偶和逾期居留的问题。权立宏律师尽量保留读者来信的原貌,其中一些笔误并没有全部纠正。

读者来信(一)  石:权立宏律师:你好!我在美国中文网上看到你的回答帖子,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移民的事情关心和答复,所以我想请教你些问题:         我是政避申请拿到正式绿卡的,也就是说合法移民。我现在已申请我的孩子,我的问题是:1,我孩子到美国后的身份是按照申请人收到移民局收据日期的为准(当时身份A5),还是移民局批准日期的为准,因为我的正式绿卡批准日期与孩子的移民局批准日期是同一日期。那么我的孩子来到美国后是申请A5卡,还是直接申请正式绿卡,这是我的问题,希望律师能在百忙之中回复!!非常需要你的帮助!谢谢。shilei6/21/09

【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答案】A5卡批准日期应该是以移民局的批准日期为准。有时在入关时移民局就自动为您的孩子申请A5卡了。只有您的孩子到美国一年之后,才可申请正式绿卡。恭祝您母子早日团聚。

读者来信(二) Belinda:您好权立宏律师!我是有关结婚移民CR1被拒签,想请求您帮助。我和丈夫在2007.10通过朋友认识并且一见钟情的结婚。 面签时, 我因为婚姻证据准备不够充分,也因婚后丈夫没有来中国看望我等等的原因,所以被断定是假结婚领了白单。30号窗口人员告知我可以让我的丈夫(美国公民)在美国请移民律师向美国国土安全局写一封解释信然后提出申诉。丈夫因来中国与我结婚当天,所遇到的不愉快事情以及发生了交通事故,从此留下阴影。2008.12初,我丈夫在工作的时候脚骨不慎被梯子砸碎了,至今未完全康复。权立宏律师,我们的婚姻是真实的也经受过种种磨难,我们是从鬼门关逃生回来的夫妻,我们相互安慰.理解去沟通,也相互珍惜和深爱着彼此。我的丈夫希望得到帮助。如果权律师能帮我们,请您回复我,我让我的丈夫直接与您联系!谢谢! 致! Belinda     中国广东

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答案权立宏律师首先感谢这位读者从万里之外给他的来信(电子邮件),同时也被她的忠贞不渝的爱情所感动,对美国的移民签证官的无理拒绝也深感愤恨痛定思痛,您现在可以做两件事情:(1)就像您说的,到美国移民局上诉,不过时间会久一些,要一年多,上诉结果还不得而知;(2)再次重新申请,这个过程也是一年左右,但是比上诉要保险一些,一般都会被批准

婚姻申请配偶被拒绝最常见,也最难克服的原因和困难是被签证官怀疑假婚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证明真实婚姻的最好办法是生孩子同时权立宏律师也建议准备下列材料::(1)申请人和受益人最初是如何认识的?是否有介绍人;(2)恋爱关系的发展过程。如果申请人住在美国,受益人住在中国,申请人回中国看望受益人的行程记录,机票旅馆收据等。当然了,回中国探亲越频繁越好。申请人给中国受益人汇款或包裹的收据的记录,打电话的交流(电话卡,电话单),网络聊天记录,电子邮件来往记录;(3)照片越多越好,如果有举办结婚酒席(不要忘了给权律师发一张请柬),应该录像下来,这样在面谈时就可给问话官一个拷贝;(4)报税表上应该有双方的名字:(5)夫妻间的信件和贺卡;(6)证明受益人和被申请人之间一起度过时间的证据: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旅行收据,有时间的照片;(7)其他能证明婚姻的材料:保险(尤其是医疗和人身保险),报税材料,遗嘱(权律师也可帮您做)。

权立宏律师根据美国广州领事馆和移民局网站的资料,综合治理出下述材料供大家参考。如果双方都在美国,该准备下述 其他可选材料:(1)双方共有财产的证明,(2)双方共签的租约,(3)银行共同帐户,(4)孩子出生纸或出生公证,(5)第三方有关真实婚姻的宣誓书,和(6)其他证明真实婚姻的材料。

权立宏律师建议广州问话拒签后该准备的材料(这些材料最好找律师准备)(1)宣誓书的内容必须包括:宣誓人的姓名,住址,出生地和生日,宣誓人和夫,妻的关系,宣誓人是如何获得夫妻婚姻的信息的(宣誓人有可能被要求去移民局作证);(2)写一份宣誓书详细解释问话时答错的问题,解释为什么会有前后不一致的答案;写一个陈述详细解释你第一次是怎么认识被申请人的, 后来怎么交往的,婚礼的情况,以及其他有关婚姻生活的美好时刻;(3)权立宏律师还建议 提交下列证据证明夫妻的婚姻是真实,而不是逃避美国的移民法律。材料包括:证明共同拥有财产,例如房契,银行贷款证明,付贷款的证明,产权证明等,两个人一起的租房契约,两个人的共同财务文件,例如:共同银行或信用卡账户,有两个人名的电话,煤气,水电账单,共同保险,或将对方列为被保险人,共同报税表。最后,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恭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美国团聚,并早日拿到绿卡和公民。详见:http://www.sinovision.net/index.php?module=news&act=details&col_id=275&news_id=66485&nocache=1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们[image]

 读者来信(三) 来自法拉盛-甜蜜蜜:权律师你好,一直有留意你在中文网版块的移民信息,觉得很有帮助和长知识,我想请教你下-我们全家去年9月在移民局面谈通过,拿到A5卡,在今年4月生了第2个孩子,这3个月我丈夫都没有工作,5月份全家声请了政府的粮食券.想知道下 在9月份申情I-485 时,会不会有问题. 来自法拉盛-甜蜜蜜

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答案应该没有关系A5卡转绿卡申请时,一般不需要做经济担保粮食券虽然可以说政府补助,但并不是公众负担。申请时最好咨询一下权律师。

读者来信(四) 小溪说: 您好!姐姐曾逾期在美,现已回国。还能回来吗? 

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答案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逾期居留超过180天,三年不可入境;如果超过一年,10年不可入境但也可以争取移民局和签证官的豁免

最后,权立宏律师恭祝所有申请家属的人早日骨肉团聚,在美国有幸福的新生活。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http://www.sinovision.net/clients.php?act=details&id=3058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四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请付$5邮资到 “Peter L. Quan, Esq., 3901 Main S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 .”请注明详细回邮地址。谢谢。(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弘)(未完待续)

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号605室,电话:   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09年6月27日纽约曼哈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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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会尽多定期写一些这方面的文章供大家参考。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