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立宏律师专栏(25

[image] 权立宏律师:当爱将要成为往事:婚前协议5

【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专栏作家】(Peter L. Quan, Esq.)记不清楚是那一位哲人说过,幸福的家庭只有共同一个原因;不幸的家庭有各自不同的原因婚姻其实也是这样,幸福美满的婚姻只有一种;而不幸的婚姻却各种各样,每个离婚的原因不尽相同权立宏律师今天谈一下婚前协议的一些基本知识,下一次谈一下离婚时如何争取自己该得的权益当上帝创造万物的时候,他最大的功德也许在于把人分成了男人和女人,世界因此而充满欢乐和幸福;同时也显示了他创造世界的美中不足,因为男女间确实有太多的恩恩怨怨,令幸福的婚姻只能成为追求的梦想,似乎永远不能实现离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美国是一个离婚率很高的国家,同时婚前同居率也很高曼哈顿的法庭在2008年度受理了一万个左右的离婚案件,权律师也为许许多多的人拿到了离婚判决书离婚究竟是天使还是魔鬼,是现代社会文明的进步还是道德的沦丧,很遗憾,权律师本人没有能力去回答这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广大读者是会有自己的看法的[image]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们

权立宏律师认为,做婚前协议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在找律师前双方都应该慎重考虑。首先,有的人会考虑到还未结婚,就考虑离婚,多少有点“还未开始就结束了的感觉”。看起来好象还未结婚,就做好了离婚的准备。事实上婚前协议也确实如此。在纽约州,婚前协议其实是很复杂的,它包括了合同法,婚姻法,家庭法等诸多的法律在里面。说白了,婚前协议就是将要结婚的人之间的一份合同,主要规定以后万一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双方的生活费该如何支付等等。再说得难听一点,权律师要引用江湖上的一句话,“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也许您知道,结婚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两天可以搞定;离婚, 最快的也要几个月,慢的要好多年。

有一位潇洒通达的哲人说过,性本能也许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源泉。结婚的原因之一也许是人类的这一个本能的体现。至少权立宏律师和一些心理学家是这样认为的。但是,根据最新的报道,人类的这种本能也被写进了一些婚前协议。权律师前几天在7号地铁上读Am New YorkMetro。这些免费报纸里就有婚前协议的一些最新进展。有些人把对方必须先戒烟,然后才能结婚。更有甚者,有的人将婚后每个月的性生活次数和对方的减肥效果相挂钩。比如,婚后,如果对方在一个月内,没有减肥,不能过夫妻生活;减5磅,过5次;减10磅,过10次,以此类推。权立宏律师怀疑这种婚前协议的合法性,比如对方想过100次夫妻生活,那可减肥100磅啊,对方的身体有很大可能是要垮掉的,对方的身体一旦垮掉了,就有可能失去配偶,那以后还和谁去过夫妻生活呢?这些不合理的婚前协议条款法官一般是不会执行。

权立宏律师(最多只算半个福建人)很荣幸认识一些福建人,他们也告诉权律师一些有关婚前付婚礼金的事情。当然,现在的市场价在3万美元左右。有一天,莎顿律师还和他开玩笑,她应嫁一个中国人才对,因为她需要这些钱去付学生贷款。但权立宏律师要给这些人一定提醒,钱一旦付了,以后虽然未结婚,这笔钱是非常难拿回来的,即使有正式的婚前协议做保证。

前一段时间,大家也许读到长岛一位医生在离婚时想要回已经移植到妻子体内,并且救了她的性命的肾脏。从这一点上,大家不能理解,当爱将要成为往事时,曾经的恩爱夫妻转眼间就变成了仇敌。如果这位医生和她的妻子有有关捐献肾脏的婚前协议,离婚时医生肯定是会拿到钱的。权立宏律师要提醒的是,婚前协议必须在结婚前签订。

下一篇的主题是当爱将要成为往事:如何离婚”。最后,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恭祝所有的有情人的婚姻幸福美满长久,永不离婚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http://www.sinovision.net/clients.php?act=details&id=3058 (“意外请找权律师”)。另外,权立宏律师的三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请付$5邮资到 “Peter L. Quan, Esq., 3901 Main ST., Suite 605, Flushing, NY 11354 .”请注明详细回邮地址。谢谢。(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弘)(未完待续)

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605室,电话: 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法拉盛宏昌, 。(定稿于2009年3月13日纽约曼哈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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