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立宏律师专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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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不一定有好报:因好心而失去公费房(9

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专栏作家(Peter L. Quan, Esq.)首先感谢莎顿律师(Leslie Sultan, Esq.,见照片)为我们华人的辛勤工作她的特长是民事诉讼和处理意外伤害案件莎顿律师和我有一个共同的心愿,为广大华人服务,愿新移民在美国有一个平静幸福美好的生活想打赢一个官司,有非常多的工作要做,说实在话,我一个人的精力有限,有一个年轻,经验丰富的白人律师的帮手相助,就应美国的一句谚语,两人智慧胜一人Two heads are better than one),这样就可以更好地为大家服务了还不止这些,我过去在法学院时的老师,教授,同学都在鼓励我,随时都可向我伸出援助之手说得稍微广一点,也就是说他们不仅只关心权律师一个人,他们作为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也很关心我们华人社区,希望我们华人在美国有一个美好的生活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 右)和莎顿(Leslie Sultan, Esq. ,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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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本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借钱给人,借家里的地址给别人用,这也许是在帮助有困难的新移民,您(住政府房的租客)的内心可能会有一种真正的快乐权立宏律师给您的建议是在把您家的地址借给别人用之前,要对借的人有足够的了解,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您和一个人现在亲亲热热,大动怜悯之心,把您住了几十年的政府房的地址给亲戚或朋友用但是人世无常世上最困难,也最珍贵的东西是交几个真正的朋友多年之后,当当初的那段亲热的交往已经过去,因为一些小事情,您和借用您地址的人反目为仇,他到位于百老汇250号二楼纽约市的房管局去告您,他只说他在您的政府房住过一段时间,这样您的麻烦就大了,因为政府会没收掉您住了几十年的廉价房房管局的人正在发愁找不到理由赶您走呢,有这么好的证据送上门来,房管局不把您的房子没收了才怪呢反正现在经济不好,政府也不想让您去住政府付钱的房子

一般来说,如果您住的是政府房,最好不要把地址借给别人用因为在您和政府签订的租约中,是不允许不在租约名单中的人在您家里过夜的同时,您的地址如果借给别人用,政府也会发现的政府一旦发现有人用您的地址,就会默认有别的人住在您的公房里这样,政府就会要求您证明用您地址的人不住在您家中如果政府不相信您或您不能证明,那么,很对不起,您的房子就被没收了

朋友虽然可以说是是一种缘分,但也有良莠之分一个好的朋友,或者说知己,可使双方终生受益;如果您的运气不好,交了一个坏朋友,您不但受害终生,而且会失去住了几十年的政府房,因为我们是很难在短期内彻底了解一个人的,谁也不可以保证现在还亲亲热热的朋友,在多年后是不会变成敌人从保护您的角度来讲,您一个尽早做好多年后然后对付一个敌人的准备,虽然现在大家还亲亲热热

最后,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和莎顿律师恭祝大家在美国有一个平静幸福美满的生活好人终会有好报,至少,好人会有一个平静而高尚的灵魂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http://www.sinovision.net/clients.php?act=details&id=3058 (“意外请找权律师”)。谢谢。(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弘)(未完待续)

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605室,电话: 718-766-7989,电子邮件:LIHONGQU@YAHOO.COM法拉盛宏昌, 。(定稿于2009年1月31日纽约曼哈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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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立宏律师,法学博士会尽多定期写一些这方面的文章供大家参考有关这方面或者别的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 LIHONGQU@YAHOO.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19。